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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公安局

索 引 号:011396186/2020-105534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 15:59:09 来  源:潜江市公安局 机构名称:潜江市公安局 机构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62号 电  话:0728-110 关 键 词: 关 键 词:无

机关职能:

(一)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全市治安、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十)负责对依法承担执行刑罚羁押工作的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开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二) 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和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掌握全市警情和公安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报告有关警务工作信息,承担紧急警务的协调处理工作;围绕公安工作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意见;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安统计、信息和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协同局直有关单位起草、修改有关重要文件。

政治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组织建设、警衔管理、人事调配、劳资、优抚、技术职称、公务员考评、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并组织实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督察支队: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公安纪律的情况,按规定权限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受理公安人员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及人民群众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员、民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党员、民警、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按规定权限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经费进行审计;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警务保障处:组织研究和拟订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警用服装的采购、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安警用装备、警用服装的配备、配发和仓储、调运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掌握全局各单位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法制支队: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公安法制工作;拟订全市公安法制建设规划,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和考评;对办理的治安处罚案件、刑事强制措施和提请逮捕案件进行审核;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治安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器具、剧毒化学物品、特种行业;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特警支队:负责承担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组织开展排爆工作。

刑警支队:负责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基层公安机关侦破有难度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和系列案件;拟订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交警支队: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负责全市机动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与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与实施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占用、挖掘道路及占道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交通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

经侦支队:负责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侦办跨地区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禁毒支队: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禁毒宣传,承办全市禁毒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市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和指导对入境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涉外事件、案件的处置。

高速公路警察支队:负责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

森林警察支队:掌握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违法动态,分析、研究违法信息和规律,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直接查处和侦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重大案(事)件。

  办公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62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夏季(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30-18:00
  公开(监督)电话:0728-6432000

  负责人:苏才峰 潜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