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阅读公示公告
近期网上流传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会停发待遇”等信息为虚假信息,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认证范围
对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待遇人员实施资格认证。
二、认证时间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度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办理待遇资格认证且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未获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相关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及程序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重新办理待遇资格认证后,按照规定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三、认证方式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在认证周期内通过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1.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首次使用该功能需要先关注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点击左下“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在资格认证栏选择“养老保险”类型,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视频读取数字认证。
2.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首页搜索“湖北智慧人社”,关注生活号,进入左下角“微服务”,在资格认证栏选择“养老保险”类型,选择“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人脸识别认证。
请广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真甄别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相关情况可及时咨询12333或社保经办机构。对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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