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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年08月29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3〕42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9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17日

潜江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的通知》(鄂办发〔2012〕88号)精神,现制定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覆盖全市所有村、组、户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落实农村环境保洁队伍,开展植树造林、生态家园和村组接头路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村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组织。各地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垃圾的收集清运,监督村组垃圾收集分类,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各行政村(分场)建立农村保洁协会,负责筹集保洁资金,监督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和农村保洁员日常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村组农户保洁检查评比,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

(二)落实村级卫生保洁员。行政村(分场)150户配1名保洁员,由村级保洁协会与保洁员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工资标准。各村保洁员名单报区镇处汇总、备案。提倡各村实行护林员、护闸员、护路员与卫生保洁员“四员统一”。

(三)建设农户垃圾收集池。行政村(分场)5—8户建设一个标准垃圾池。公路沿线村组每5户建一池,居住相对集中的村组每8户建一池,全市建垃圾池22148个。垃圾池规格标准一致,排放整齐有序。每个行政村(分场)配备1个由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东风生态有限公司生产的垃圾收集中转箱,全市配备378个,由各区镇处负责购置。村级垃圾池建设和垃圾收集中转箱资金通过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解决。

(四)配备镇、村垃圾转运车。每个行政村(分场)配备一台自卸式手扶拖拉机,由保洁员保管使用,负责收集运转本行政村(分场)生活垃圾。全市统一采购配送自卸式手扶拖拉机390台,市农业(农机)局负责驾驶员培训和证照发放。根据各区镇处行政村(分场)数量、农户每月垃圾产生量,配备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东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宇牌勾臂式环卫车1—3台。全市统一采购配送环卫车41台,资金由市农办、市财政局争取2013年省级“三万”活动奖励资金解决。

(五)建设区域性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全市规划建设竹根滩镇、渔洋镇、总口管理区、王场镇、高石碑镇、积玉口镇、周矶办事处、浩口镇、张金镇、龙湾镇、熊口镇、老新镇、后湖管理区等13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运粮湖管理区垃圾转运到浩口镇压缩站处理,白鹭湖管理区垃圾转运到老新镇或龙湾镇压缩站处理,高场办事处、广华办事处垃圾转运到后湖管理区压缩站处理,周矶管理区垃圾转运到周矶办事处垃圾压缩站处理,潜江开发区垃圾转运到竹根滩镇压缩站处理,熊口管理区垃圾转运到熊口镇垃圾压缩站处理,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垃圾转运到城东压缩站处理,杨市办事处垃圾转运到总口压缩站处理。压缩站选址由市规划局、市城管局会同各区镇处确定。压缩站设备由市政府统一采购,资金由市财政解决。压缩站配套的压缩房建设由受益区镇处负责,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压缩站建成后交由市城管局统一管理运行。

(六)建设区域性市级垃圾填埋场。全市规划建设汉南、田北、田南等3个垃圾填埋场。现有杨市垃圾填埋场负责填埋处理竹根滩镇、潜江开发区、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杨市办事处、总口管理区、渔洋镇等区镇处垃圾。由市城管局协调西城区江汉油田垃圾填埋场,负责填埋处理高石碑镇、积玉口镇、王场镇、浩口镇、后湖管理区、高场办事处、广华办事处、周矶办事处、周矶管理区等区镇处垃圾。新建龙湾垃圾填埋场,负责填埋处理张金镇、运粮湖管理区、龙湾镇、熊口镇、熊口管理区、老新镇、白鹭湖管理区等区镇处垃圾。西城区江汉油田垃圾填埋场的扩建和龙湾垃圾填埋场规划建设由市住建委负责,会同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科学规划,论证立项,报市发改委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建设。

(七)逐步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2013年启动10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启动所有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十二五”末,6个管理区(农场)、10个建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60%。

(八)招商建设市级垃圾焚烧发电厂。潜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由市发改委争取省发改委批准立项,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选址、市城管局负责招商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九)加强渠路保洁和绿化美化。河渠按照权属,分别由市水务部门、各区镇处行政村负责清除杂草、水面漂浮物及河坡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村公路由公路所在地负责日常保洁,村内通组、户公路由行政村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2013年全市栽植绿化树300万株,由市林业部门组织实施。

(十)建设村组接头路。全市计划修建村组接头路300公里,其中2013年100公里,由市交通部门申报项目,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两创”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纳入“三万”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市“两创”活动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在全社会倡导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一是由市环保局负责,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编印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知识手册,发至千家万户。各区镇处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办专栏、开广播、发传单、贴门神的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召开村民会议,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卫生行为。三是市内媒体开辟专栏,宣传环保知识,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培训、竞赛和有奖征文活动,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市教育局负责安排中小学校开设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知识教育课程,培养中小学生从小讲卫生、爱环境、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四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

(二)组织集中整治。一是开展清洁大扫除。各地要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大扫除。区镇处集镇、村级办公地点和公共活动场所要做到每月一次,企事业单位要做到每周一次,全面清扫垃圾,不留死角。二是开展区域卫生整治。卫生状况差的村组,人口流动大的集镇,白色污染严重的集贸市场、饮食水果经营摊点等要组织集中整治。三是开展专项卫生整治。河渠、道路及农户房前屋后要开展治渠、治路、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专项整治,做到清除白色垃圾,有序堆放杂物,渠路通畅无污染。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各区镇处行政村(分场)要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加强保洁人员的管理,落实日常保洁工作责任。加大垃圾清扫和清运的频率,实现全天保洁。二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市政府继续通过以奖代补、转移支付等方式,增加农村环境整治投入。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物价等部门研究农村垃圾费收取办法。用好“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抓好河渠、公路、公益林日常保洁。三是建立检查督办机制。市农办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考评办法,每月对农村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研究制定对市农办“清洁家园”检查考核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办考核办法。四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相互监督,保证农村环境整治效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区镇处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地、各部门要把农村环境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专班负责,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农办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及日常保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市卫生局(爱卫办)负责组织指导健康教育工作。市住建委负责组织指导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卫设施建设。市水务局负责市管主要河渠的除障、垃圾治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要交通干道的除障、垃圾治理和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项目建设和农资废弃物的日常监管。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绿化美化、公益林的管护和植树造林工作。市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白色垃圾”。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农村环境的治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学生卫生教育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年度考核验收结果及时拨付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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