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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年08月29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3〕41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9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26日

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24号)要求,现就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以下简称“示范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和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我市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农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

潜江“示范市”建设总体目标为: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培育农村信息服务业,健全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具体目标为:

建立潜江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农村信息化领导体系、服务体系和咨询体系。建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构建以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为总站,区镇处、企业、协会为分站,形成市—区镇处—企业—村—农户上下相通的全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平台和示范企业、基地。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成果,面向小龙虾等特色水产、水稻、畜禽、棉花等产业,开展诸如品种繁育、农产品质量追溯、智能监测等信息技术应用,重点建设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平台5个、示范基地10个、示范企业10家。探索一套政府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并行的农村信息化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服务,通过市场手段获得服务收入,实现互惠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电子科普栏、服务平台、示范企业、基地建设及服务机制的探索完善等任务。

(一)建设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具体建设:

1.视频会议室。在全市相关重点企业、基地等建设视频会议室,配齐视频会议室硬件设施,包括摄像头、投影(或者电视)、电脑、网络专线等,建成后便于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科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电子科普栏。在城区中心地带、全市各区镇处中心地区、所有村建设LED显示屏500块以上,便于宣传科普知识、科技政策法规、科技最新成果、农技信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区镇处)。

3.科技惠农平台。争取“党群通”平台管理权限,专人负责收集和发布信息。为“三农”提供远教模块、无线惠农(热点咨询、农技资讯、民生信息、科技致富、供应求购等)、专家在线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科技交流平台。利用短信一信通平台进行短信群发和网络链接群发,定期开展科技统计,发布科技创新政策,宣传科技活动和取得的成果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完善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依托基层文化站,在23个区镇处各建设1个信息服务站点(科普活动站),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信息服务站点硬件设施升级,构建以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为总站、区镇处为分站的全市科技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区镇处)。

(三)建设一支基层信息服务队伍。以原市级科技特派员和农技110专家团队为基础,充实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专家,建设一支能适应农村多方面信息需求的专家队伍。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分别增选13名市级科技特派员和农技110专家,使市级科技特派员和农技110专家总数分别达到23名,对口服务23个区镇处开展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办)。

(四)建立一套农村信息服务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多方参与、支持,采取行政推动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平台资源建设。坚持公益性服务以财政投入为主、专业化信息服务以市场化投入为主,开展农村信息化平台、资源、站点等的建设和运行。积极探索“前向免费、后向增值”的农村信息化运营服务模式,实现政府、市场双轨驱动,促进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和服务平台、示范企业、基地。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成果,面向水产、水稻、畜禽、棉花等产业,重点建设小龙虾信息技术服务等5个信息服务平台、潜半夏信息技术服务等10个示范基地、尝香思信息技术服务等10家示范企业。一是重点围绕高端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依托莱克水产、华山水产、尝香思等龙头企业,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二是重点围绕区域内农业园区,依托淡水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我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办)。三是围绕群众“衣食住行”和“业教保医”,依托党群通、电子科普栏、一信通等科技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公共信息服务示范,助推乡村脱贫、农民致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各区镇处)。

四、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时间为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8月10日-9月10日):方案制订及调研阶段。主要完成方案制订、论证报批、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启动示范等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2013年9月11日-2014年5月31日):建设推进阶段。主要完成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示范站点选建、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14年6月1日-2015年3月31日):完善示范阶段。主要开展平台功能和资源完善、人员培训、技术应用、机制创新、区域示范中期检查等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10日):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总结经验,迎接省科技厅等部门工作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相关职责、标准和规范,对示范市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各地要将示范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各区镇处)。

(二)出台配套激励政策。一是制定农村信息化服务奖励办法,对在农村信息化服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信息服务人员和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和站点等给予奖励。二是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机构、企业以及个人,在科技计划项目(竞争性项目除外)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三)多方筹资、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原则,多方筹集建设经费。对于示范市建设中的公益性服务投入,以各地财政投入为主;示范市建设中基础性投入和后期示范站点维护升级,以社会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其它方面的投入,通过社会融资和市场创收等途径解决。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加大农村基层信息服务队伍培训力度。一是抓好基层站点信息员的培训。按照以操作应用为主、兼顾理论的原则,加强对示范站点信息员的培训,每年培训100人次。二是抓好专家队伍的培训。内容包括服务规范、政策法律、咨询方法、专业讲座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附件:潜江“湖北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罗茂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黎喜斌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刘 冰 副市长

            莫胜男 副市长

     成  员:康秋月 市政府秘书长

            程伦嵩 市委副秘书长

            孙士茂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

            黄  瑞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朱铁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春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成松 市经信委主任

            吴培军 市财政局局长

            杨贤森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圣山 市城管局局长

            郑学国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王  维 市农业局局长

            王绪军 市教育局局长

            陈俊平 市人社局局长

            刘  晗 市卫生局局长

            张友平 市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张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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