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支持潜江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6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秘书一科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01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办发〔2016〕61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01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支持潜江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9号)精神,促进潜江戏曲事业的振兴发展,推动文化名市建设,打造中国戏剧之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潜江戏曲传承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固本浚源,延续根脉,不断开创我市戏曲艺术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目标

巩固湖北省花鼓戏艺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艺研院”)在省级专业院团第一方阵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花鼓戏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加强江汉平原皮影戏的传承保护,构建起面向全省的花鼓戏艺术研究、创作和展演平台,实现花鼓戏戏曲群众组织市域全覆盖。

三、大力支持戏曲院团发展

(一)加强花鼓院团建设。支持省艺研院改善演出条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省艺研院现有排演场“曹禺戏楼”进行扩规改造,规划建设一座集演出交流、创作研究和传承保护于一体的综合演艺大楼——湖北花鼓戏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二)支持花鼓院团演出。加大政府购买戏曲演出力度,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支持省艺研院和具备条件的民营剧团到农村、基层开展公益演出,确保专业院团每年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100场。实施“一团两车”工程,为省艺研院配备演出通勤车,更新流动舞台车。支持和推动省艺研院走出去,走出湖北、走出国门,开展多种形式交流活动,扩大花鼓戏的影响力。

(三)加强戏曲演出市场培育。统筹全市公共演出场馆资源,充分发挥剧本交流交易平台的作用,鼓励戏曲院团探索建立优秀保留剧目演出季等演出品牌,创新戏曲生产传播和体验方式,开拓戏曲演出市场。充分利用潜江现有的演出场所,加强演出市场的培育与引导。

(四)全面深化院团改革。要完善和落实有关支持省艺研院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促演出的体制机制。文化、财政和人社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为省艺研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省艺研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增内生动力。

(五)促进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加强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演出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全面提高其艺术生产和创新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灯光音响器材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改善艺术生产演出条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面向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支持戏曲的振兴发展,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办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四、加大戏曲精品创作的支持力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突出“中国梦”主题和现实题材剧目创作的同时,坚持传统戏、现代戏、新编历史剧“三并举”。重点资助省艺研院创演优秀剧目,参加各级各类艺术展(汇)演和赛演。充分发挥“非遗”保护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花鼓戏、皮影戏曲剧种文献、资料、史料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动戏曲艺术的传承发展。

五、加快培养优秀戏曲人才

(一)加强花鼓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市文体旅新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潜江市花鼓戏曲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花鼓戏曲人才培养的常规拨款制度。对于省艺研院招收选送编、导、演、音、舞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费用,要给予经费保障。积极探索与国内知名戏曲院校合作招生办学,推动花鼓戏曲接班人的培养。要按照省舞台艺术百人培养工程的计划要求,加大花鼓戏曲名家、名角培育力度,实施花鼓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鼓励花鼓剧种不同行当、不同流派有较大成就和较大影响的表演艺术家,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花鼓戏曲表演艺术精粹。设立花鼓戏曲名家工作室,并确保工作经费到位,为花鼓戏曲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指导。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的花鼓戏曲艺术领军人才。

(二)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要根据戏曲表演团体的工作性质与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地组织协调好戏曲艺术类职称评审工作,对于戏曲艺术专业人员在高级职称申报推荐上予以倾斜。

(三)切实维护花鼓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省艺研院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参保,保障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加强戏曲普及和宣传推广

(一)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和戏曲师资培训。各学校要结合音乐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戏曲教育教学。广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推动演出进校园、学生进剧场、名家进学校,严把演出戏曲剧目内容质量关,确保每年全市大中小学生免费观看1场优秀剧目演出。各学校要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鼓励中小学与戏曲院团合作,开展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二)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和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把戏曲宣传纳入村村响、户户通工程统筹安排。电视台要固定时段开设戏曲专栏,潜江日报、潜江新闻网等媒体要开设戏曲专栏,营造振兴发展地方戏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支持戏曲群众组织发展。加强对民间剧团、业余戏曲剧团、大学生剧社、票友协会、戏谜团体等各种戏曲群众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组织开展戏曲群众组织汇演等活动,支持全市戏曲群众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夯实戏曲振兴发展的群众基础。对群众戏曲组织参加省以上演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支持。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成立潜江市戏曲振兴发展指导小组,指导全市戏曲振兴发展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振兴戏曲工作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市规划、编办、发改、环保、教育、财政、人社、税务、国土等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和细化税收、财政配比、人才培养、土地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政策,支持戏曲院团和戏曲教学单位的发展。市文体旅新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实效。市文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结合我市财力状况和相关资金支出绩效,将支持戏曲振兴发展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将促进戏曲传承发展纳入各地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戏曲传承保护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加强民办戏曲组织建设,推动戏曲振兴发展。

 

 

 

                                                                                                                                                         2016111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