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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潜江市2019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4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秘书一科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08日 15:39:51 文  号:潜政办发〔2019〕9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8日 15:39:51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潜江市2019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审计局关于潜江市2019年度

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审计局《潜江市2019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8

 

 

潜江市2019年度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继续以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确定的三大攻坚任务,重点关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减费降税、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保障和改善民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方面情况,揭示和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组织方式。“上审下”“同级审”。“上审下”一季度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同级审”由市审计局每季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三)审计时间。围绕省审计厅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内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本季度审计情况。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全面掌握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揭示财政资金长期结存、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方式。实行“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内容进行审计。

(三)审计时间。2019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市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揭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持续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严肃查处套取资金、违规开支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关注项目绩效情况,揭示项目资金编制不合理、使用不及时、绩效目标未实现等问题;关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揭示资产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以及利用不到位、造成资产闲置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方式。实行“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直部门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

(三)审计时间。2019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19年人大报告。跟踪、督促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年底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四、专项审计

(一)扶贫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和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目标,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三条主线,重点关注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脱贫目标任务完成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效果。从体制机制、制度设计层面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方式。实行“交叉审”“同级审”。“交叉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对其他县市进行审计,“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市本级扶贫资金审计。

3.审计时间“交叉审”2019年3月开始实施,5月结束。“同级审”6月开始实施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完善,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维护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20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保障资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揭示风险隐患,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2.组织方式。实行“交叉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对其他县市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18年12月开始实施,2019年3月结束。

(三)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紧扣政策精准、资金安全、项目绩效,通过数据集中分析、疑点核查及现场审计,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发展资金等13类25项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部门管理使用、具体发放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可行建议,促进惠民政策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2.组织方式。实行“上审下”“交叉审”。“上审下”由省审计厅直接对我市进行审计。“交叉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对其他县市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18年12月开始实施,2019年3月结束。

五、经济责任审计(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一)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国有土地出让、重大项目招投标、国资国企管理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客观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守法守纪、秉公用权。

2.组织方式。实行“交叉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对其他县市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19年3月下旬开始实施,5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对市卫委等35个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组织方式。实行“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要求开展审计;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

3.审计时间2019年3月上旬开始实施,8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对原市林业局、王场镇、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审计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内容。促进主要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2.组织方式。实行“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3.审计时间2019年6月开始实施,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

六、投资审计

(一)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监管项目资金为主线,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为重点,以评价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对S322总口至熊口段一期工程、市龙湖河泵站新建工程、市三江明苑二期公租房(加)工程、老新等2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工程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监督,切实加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遏制建设领域中腐败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

(二)组织方式。实行“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审计。

(三)审计时间2019年1月开始实施,2019年12月结束。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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