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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18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09:05:00 文  号:潜政办发〔2022〕17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09:05: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理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潜江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9月13日

潜江市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围绕突出“绿”的底色、强化“新”的引领、提升“带”的优势、传承“江”的文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重点谋划实施一批具有影响力、标志性、示范性的事项和项目,以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湖北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湖北绿色崛起贡献潜江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加强顶层设计,完成碳达峰方案编制。加快构建碳达峰“1+N”政策体系,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双碳”路径。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识别重点领域基础上,明确我市峰值目标,研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碳达峰路径,提出我市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完成《潜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确保在碳达峰时限上按期完成,在碳达峰质量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2.强化源头防控,落实控碳减污政策。一是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碳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二是组织控排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组织企业制定碳排放监测计划及做好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督促重点控制排放企业按要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三是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聚焦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以VOCs和NOx减排为抓手,推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VOCs和NOx深度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深化资源节约,严格能耗双控管理。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协同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对我市化工园区持续推进循环化改造,减少能源资源浪费;组织园区内金华润化肥、金澳科技、正豪华盛、方圆钛白等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用能管理;新上项目要严把碳排放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排放低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更多的能耗指标,为发展预留更多空间,确保交出稳增长与节能降碳“双赢”答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泽口街道办事处、王场镇、张金镇等)

4.提升设施能效,持续城镇排污整治。大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全面排查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基本查清污水管网现状、雨污合流制管网等设施运行状况。加快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等工程,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加快实施污水管网空白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彻底解决城郊管网空白区的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的问题。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和生产经营性企业的监管,建立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园林街道办事处、泰丰街道办事处、杨市街道办事处等)

(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1.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稳步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省国土空间内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2.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考虑不同类型生态系统功能属性,体现生态产品数量和质量,探索建立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考虑不同类型生态产品商品属性,体现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为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担保信贷、权益交易等提供依据。

3.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总结推广鄂州在推进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方面的经验做法,探索在汉江等重点流域依据出入境断面水量和水质监测结果等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三)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工作会议、工作群和官网平台,及时向工业企业公开国家、省、市关于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相关政策,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绿色低碳发展等宣传引导,开展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广泛发动,凝聚共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引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3.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深入贯彻实施省“技改提能 制造焕新”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积极引导企业用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实施技术改造、产品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深入推进循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引导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轨道转变。

(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深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

1)支持培育优势科技研发平台。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向武汉追“光”、与武汉同“芯”的号召,瞄准国家和省重大需求战略结合点,对接我省打造“光芯屏端网”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半导体材料分析检测中心,为我市电子半导体材料产品生产、分装、研发等提供高质量的检测分析服务。

2)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综合平台。围绕我市“4+1”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潜江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实体化运行,搭建招才引智的平台。同时,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分期完成集科技馆、双创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湖北技术交易潜江分市场于一体的科创中心建设。以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为载体,积极对接相关高校、院所组建相关分院,努力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服务综合体。

3)着力推动“双创”平台提档升级。对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调研工作,摸底在孵企业情况,现场解决在孵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现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完善服务功能,积极争创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积极落实相关“双创”政策,营造“热带雨林”式科技创新生态。

2.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

1)推动科技成果持续转化。开展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在绿色低碳技术、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研究和技术开发。对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常年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活动,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库,实行企业技术需求对接跟踪服务机制,全年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印发政策解读,宣传先进典型,切实增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组织开展“企业高校院所行”等科技成果转化线上对接活动,拓宽转化渠道,提升科技服务质效,助推企业转型发展。

2)推进产学研合作持续深化。以产学研合作为抓手,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建立政府搭台、院校创新和企业转化“三位一体”的产学研对接机制,搭建起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桥梁,重点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签订市校合作协议。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形成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共建基地、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提升企业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

3)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以现有优势产业为基础,以能够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为重点,着重扶持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集中推进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研究开发和规模化生产,推进化工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化工综合管廊、红石膏综合利用等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五)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进一步巩固提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以农业、生活、工业节水为抓手,严格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通过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突出用水提效,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建立健全长效节水机制

1)强化农业节水。通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本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工程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基本实现农业用水总量能控制、取水能计量、用水能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等)

2)强化工业节水。进一步健全工业用水计量体系,积极开展计量设施专项检查,对超期使用的计量设施进行更换,实现工业用水可查可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3)强化生活节水。将改造老旧供水公共管网工程纳入城建工作计划,分批次对老旧供水公共管网进行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有效节约水资源。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禁止淘汰型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流入市场,从源头上堵住非节水器具在市场上的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

2.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坚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对每个取用水户按期检查取水设施、核实水量计量并开展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依法依规下达各取用水单位年度取水计划,并按照下达的取水计划对各取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各公共机构、企业申报省级节水机构和节水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使节约用水就是节约成本的观念深入人心,促使企业进一步转变用水观念,积极开展节水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提升用水效率。(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

3.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切实增强农村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启动主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分期分批开展自来水管网建设,推动城区自来水主管网逐步延伸,扩大服务范围;推动基本具备供水区域一体化的中心乡镇水厂提质增效,加强老旧管网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六)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推动汉江航道整治。做好2000吨级蔡甸—兴隆航道整治前期工作,协助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接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做好各项专项评审资料的汇编和上报工作,在省港航管理局统筹协调下争取2022年10月开工;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对2000吨航道整治潜江段的政策支持,将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潜江服务区”建设成汉江中游第一服务区。

2.推动泽口综合码头建设本着企业主导、行业引领的原则,督促省港口集团潜江港务有限公司启动潜江港泽口港区综合码头项目后继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完工。督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按要求完成环保、岸电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并通过验收。

3.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对辖区所有趸船和运输船舶原有排放水污染物的管路、阀门全部予以铅封和盲断,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利用“可食用色素”,结合显色法对趸船和运输船舶污水处理装置进行现场检测,做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按照船舶技术法规要求,在全面完成现有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的基础上,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设施改造工作,落实新建船舶配备防污染设施和安装受电设施。全面推广船舶和港口企业注册使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确保注册使用率达100%。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艘数、船舶水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完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按照长航局船舶岸电建设五年计划安排,2023年前完成12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前完成600—1200总吨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受电设施改造。

4.推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潜江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建设,打造临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廊带,构建潜江园林城区至荆州机场45分钟交通经济圈。强力推进老318国道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打通园林城区至西城区的交通瓶颈,促进油地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234国道后湖至熊口段改建工程、322省道总口至熊口段改建工程、东荆大道南延等重点项目,谋划建设东荆大道北延,进一步构建多式联运综合交通体系,提升物流运输效率。深入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交通路网现状,将境内重要产业节点有机串联,按照“绿化、美化、亮化、文化、智慧化”的“五化”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形成产业带动效果显著的乡村振兴循环路网。

(七)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武汉城市圈1小时通勤、长江中游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畅通公路网,实施高速公路繁忙拥堵路段扩容工程,加密高速公路出口。按照统一标准和时序建设市政通道,贯通“断头路”、畅通“瓶颈路”,全面清理跨行政区道路非法设置限高、限宽等路障设施。加快推动近郊城际公交线路开通。加快建设一批市际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推进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

2.着力推动高水平协同开放高标准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引进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本土的全球性海外仓平台公司,优化海外仓建设布局,引导本地优质企业“触网上线”,打造“互联网+跨境贸易+本土制造”发展模式,促进跨境电商与商贸业、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承办国家外事活动,策划引进、承担举办更多国际论坛、国际赛事,建设国家会展中心城市,进一步扩大健博会、光博会等国际展会影响力。

3.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统筹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公共管理、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空间地理等领域信息同城化。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一网通办”“24小时自助办”,进一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4.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机制。稳步推进长江、汉江等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推进跨界水体水质信息共享和污染源协同管理,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完善联合环境执法机制,统一环境执法尺度,构建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跨区域环境监管体系。

(八)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牵头单位:人行潜江支行、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辖内政策性金融机构即潜江农发行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优先支持沿江污水垃圾、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污染治理和长江两岸绿化行动等生态保护修护工程,加强与相关节能环保企业合作,发挥银企合力。

2.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合规、有序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在机制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更高风险容忍度。

3.支持辖内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和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引导和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向上级行申请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和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着力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九)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报告和城区排水系统现状问题,依据《潜江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规划》的要求,从“补空白、截直排、改混接、治渗水、提功能”等方面组织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市污水处理厂扩规;二是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补空白”项目;三是加快管网修复工作;四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强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潜江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潜政发〔2020〕11号)、《潜江市城镇污水运营考核细则(试行)》《潜江集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潜建〔2021〕26号)等要求,依据托管运营合同约定,在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进行控管的基础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工艺运行、卫生环境、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运行正常、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加强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作。成立专班,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策,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对现运行的渗滤液处置、沼气发电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末端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专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将杨市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纳入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分阶段开展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底开展市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2)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一是结合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做到应烧尽烧;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对城区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减少垃圾积存现象,做到日产日清;督促焚烧发电厂做好全市垃圾转运车的对接工作,完善台账。二是安排专人每日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能力,确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并对每日工作进行通报。三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一年的稳定运行工作经验,摸排工作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规范操作流程,杜绝潜在危险,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3)加快推进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建设。认真谋划生态循环产业园一期建设进度,根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配套处置设施及其他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的紧迫性和实际需求,加快推进飞灰处置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城区垃圾压缩站提档升级。持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力度,目前,全市城区共计17座垃圾压缩站,要切实提升城区垃圾压缩站转运工作效率及处置能力,积极探索运行管理办法,对处理能力低的老旧压缩站设施设备实行改建、新建,完成城区垃圾压缩站改造升级,确保城区生活垃圾转运时效。(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是“十四五”期间围绕“一城三区”城市发展布局,聚焦补短板、强功能、惠民生,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统筹实施城市防洪排涝、污水提质增效、城市有机更新、县城品质提升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性、生态性,全力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二是重点解决城市内涝、污水提质增效、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一点一策”整治三江路、锦绣路等29处易涝积水点;扩建幸福泵站,全面提升城市涝水外排能力;同步在旧城更新和新区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行渗透地面、下凹式绿地、调蓄池、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解决水面率不足、下垫面硬化后带来的调蓄能力减弱、峰值径流系数增加问题,实现“标雨不涝,超标不灾”;加快推进城区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雨污水管网全覆盖、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提高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严控水环境污染,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对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和城市景观道路,配合城市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建设综合管廊。至2025年,每年完成至少1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1)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一是贯彻实施《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1),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依托,建设绿色生态城区,以居住建筑和现代服务业为依托,推进东荆新区执行绿色生态城区标准;二是依托高档宾馆、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主动协调沟通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三是鼓励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鄂政发〔2017〕67号),以机关办公建筑和高能耗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改造必须进行节能专项设计、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验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校园宿舍改造和住房装修,引导居民对现有住宅采取集中成片、单栋和单户方式改造,实施更换节能门窗、增设外遮阳、修缮屋面保温、外墙保温及改善通风条件等经济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和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拓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加快长江文化旅游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1.传承文化,深入挖掘内涵底蕴。深入挖掘江汉地区内在历史文化底蕴,从中汲取更深层次的文化因素。保护好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江汉地区文化内涵,推动潜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好长江与汉江的故事,弘扬潜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从规划、传承、文化发掘、发展等各层面着手,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对接省委省政府“荆楚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全力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编制《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进一步完善遗址公园功能布局;编制《全市革命遗址规划》,对境内革命文物从总体布局、功能分区、项目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推进拖船埠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工作,编制规划方案,挖掘和研究革命斗争史;加大对潜江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开发力度,充分发挥传承人基地作用,更好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

2.全域旅游,打造潜江文旅品牌一是打造章华台楚文化品牌。做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力争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验收挂牌。立足遗址及其背景环境的保护、展示与利用,兼顾旅游、教育、科研、休闲等多项功能,加快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二是打造曹禺戏剧文化品牌。围绕“中国戏剧之都”建设,持续办好曹禺文化周。持续开展“曹禺杯”优秀剧本评选、剧本交易会、曹禺国际学术研讨会、梅花奖演员读书班、中青年编剧读书班活动,进一步擦亮曹禺文化品牌。三是打造水乡园林农耕文化品牌。充分运用农耕资源优势,通过融合带动,助力打造农耕文化品牌。融合虾稻资源优势,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及运营,发展虾稻研学旅游。融合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旅游景点。融合乡土特产优势,开发乡村旅游后备箱产品。四是打造龙虾文化品牌。继续举办龙虾节、魅力虾乡自驾巡游等文化旅游活动。完成生态龙虾城景区化建设,推进龙虾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扶持潜阳城、虾客行等文旅融合项目发展,延伸品牌产业链。五是打造特色文旅品牌。突出资源优势,打响花鼓戏、皮影戏等其他优势品牌,切合市场需求,围绕重点项目,推进资源转化,推动形成文化游、美食游、运动休闲加康养的全域旅游新格局。着力培育“唱响潜江”“舞动潜江”“戏迷潜江”“诵读潜江”电视文化活动品牌。

3.景区创建,推动潜江文旅发展一是加大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度。重点推动龙湾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国家4A级景区。指导景区对照国家标准,完善整改计划,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落实创建资金,全面组织实施各类提升项目,提升景区自身硬件、软件水平,力争圆满完成4A级景区创建工作目标。指导拖船埠村等具备基础条件的景区、旅游目的地争创国家3A级景区。二是指导生态龙虾城争创国家级休闲旅游街区,不断推动提档升级,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强化品牌。谋划推进兴隆水利风景区项目、潜江田园·小龙虾田园综合体项目、东荆河生态文化休闲带、“潜江印象·非遗小镇”旅游项目,重点推进汉江堤岸·潜江时光道、兴隆水杉绿道、G318潜江风情廊道、潜江园林—返湾湖战备公路、小龙虾观光大道、G234文化遗产廊道6条旅游风景道提升,大力发展绿色文旅、美丽经济。

4.资源开发,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美经济坚持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紧密结合,打造特色明、业态多、功能全的旅游镇村。重点打造浩口非遗小镇、积玉口古城乡村景区、后湖运动小镇等特色小镇,高石碑窑岭村、王场杨湖村等特色村落。推动楚潜村韵、凤林苑、三园生态园等乡村农庄、采摘旅游企业提质发展;串联乡村旅游景点,推出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开展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扩大乡村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乡村旅游目的地开发,贯彻落实《关于打造美丽经济发展乡村旅游的实施意见》(潜政发〔2021〕12号)精神,推动农旅融合,创建农旅融合示范村,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5.扩大宣传,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推广“楚韵虾香 大美潜江”城市文化旅游形象。以乡村旅游为重点,联合景区、乡村旅游目的地开展各类文化旅游主题活动和主题宣传。支持网红经济发展,借力本土知名网红推介潜江美景美食、非遗文创等。结合龙虾节、曹禺文化周等市内大型节庆活动,策划系列文旅宣传活动。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城市群联动发展,主动融入武汉城市圈与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积极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和宣传,通过旅游年卡推动文旅融合和资源整合,发行覆盖全市主要景区、知名虾店的旅游年卡,开展跨区域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文化旅游博览会、推介会,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央视一套和新闻频道黄金时间宣传推介潜江文旅资源,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在潜江市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市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长江办)。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项指挥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科室,指定联络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市长江办;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二)开展调度评估。建立健全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督办,及时跟踪分析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力度大、实效好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市长江办;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三)注重宣传引导。一是开办专题专栏。潜江广电、潜江日报等媒体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在广播电视、报纸等重要新闻时段和版面开设相关专题专栏,并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按要求推出、刊登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和信息。二是开展宣传报道。充分报道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研究部署、现场调研、督导推进工作情况;全方位报道各地各部门工作中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对一些好的做法和案例积极争取上级媒体刊发推送;各媒体、网站按照统一提供的内容,及时做好《长江保护法》、绿色低碳发展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舆情监管。组织网信专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开展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附件:湖北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项目调度

      表(潜江市项目)

附件

湖北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

项目调度表(潜江市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
时限

总投资

(亿元)

1

潜江翰达热电有限公司潜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新建3套高温高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及2套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022年

7

2

潜江市渔洋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新建66.67万平方米光伏农业大棚、33.33万平方米光伏养殖大棚、6.67万平方米光伏现代农业观光区。

2022年

4.5

3

监利至潜江输油管道工程

新建原油、汽油、柴油3条管道;新建输油站场2座及8座线路截断阀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2022年

10

4

晶瑞湖北年产18.5万吨电子级微电子材料项目

主要建设电子级微材料双氧水装置、硝酸装置、氨水及BOE装置、硫酸装置等。

2022年

15.2

5

鼎龙年产1万吨集成电路制造清洗液项目和集成电路CMP用抛光垫项目

主要生产集成电路制造清洗液、集成电路CMP用抛光垫,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动力、仓库、罐区及安全环保设施。

2022年

4

6

武汉新硅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年产14700吨电子半导体材料项目

新建六氯二硅烷等前驱体、三氯化硼、正硅酸乙酯、四氯化钛、三氯氢硅、氯化氢等电子级特种气体生产线。

2022年

2.1

7

湖北唐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项目

新建厂房、购置新型环保增塑剂生产设备及环保配套设备。

2022年

4.29

8

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偏氟乙烯聚合物生产线及配套项目

新建偏氟乙烯聚合物、偏氟乙烯、二氟一氯乙烷等生产线。

2022年

8

9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

新建氢气预净化系统1套、氨提纯装置1套、氢气提纯系统1套、高纯氨储存装置1套、高纯氢充装装置1套、辅助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2022年

2.8

10

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有限公司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

新建厂房、仓库、综合楼,购置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2022年

2

11

天恩建筑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立方米硅酸钙板、6万吨建材彩板辊涂生产线项目

新建车间、仓库、研发中心以及配套环保设施,购置生产设备。

2022年

4

12

潜江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项目

新建公路线路全长50.45公里。

2025年

32.37

13

247省道潜江汉江大桥新建工程

新建汉江大桥全长6.74公里。

2022年

4.77

14

247省道潜江汉江大桥至渔洋公路工程

新建公路线路全长50.67公里。

2024年

13.21

15

潜江市生态循环产业园建设工程

新建固废填埋、污泥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动车拆解、电子产品拆解、废旧物资回收资源化项目及园区内的配套公用设施等;新建环形道路、排水、绿化及路灯等市政设施。

2025年

6.74

16

四湖总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沿线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37个村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装置。

2023年

1.4

17

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

实施城区外围及城郊结合部的雨污管网建设和分流改造,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2023年

4

18

县河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岸堤新建、生态修复、核心区景观打造等工程,全长48公里。

2024年

4

19

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实施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提档升级及设施配套;实施湖区水系综合治理。

2025年

21

20

潜江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潜江市图书馆、博物馆、综合档案馆、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5.26万平方米。

2022年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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