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按照“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要求,近期经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筛选出11个项目进入第三批市级保护名录(项目名单附后)。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潜江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潜江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传统戏剧
序 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43 Ⅳ-3 潜江人皮影戏
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序 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44 VI-2 六合渔门拳
三、传统技艺
序 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45 VIII-7 传统酱品制作技艺
46 VIII-8 传统酿酒技艺
47 VIII-9 潜江传统民俗工艺制作技艺
(龙灯、彩船、花轿、清明吊子)
48 VIII-10 传统木制圆器技艺
49 VIII-11 传统民间制糖技艺
50 VIII-12 潜江传统食品制作技艺
(锅奎、火烧粑、焌米茶)
51 VIII-13 “二回头”鳝鱼制作技艺
52 VIII-14 潜江黄湾贡藕种植技艺
四、民俗
序 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53 X-7 潜江端午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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