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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72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年05月28日 00:00:00 文  号:潜政发〔2014〕21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4年05月28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解决当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管理机制统筹使用财政专项

资金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市级统筹使用;二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三是部门职能和责任不变;四是全面推进,提高效益;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统筹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以下简称“四保”)资金以外的财政专项资金。基本运转资金主要是指保障市镇两级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资金主要是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资金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灾、生活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资金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三、统筹方式

(一)市级集中统筹,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中央、省和市本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除“四保”专项资金外,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集中支持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点以涉农项目资金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统筹使用。

(二)创新统筹机制,确保统筹使用资金有效衔接。坚持规划引导,制定统筹方案,明晰资金来源,实施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统筹。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建立统一区域规划、统一勘测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分头报账的“五统一分”管理机制。发挥重大项目或龙头性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性质不变、管理不变、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扎实干成一些实实在在、人民群众得实惠的事情,确保资金统筹使用效果。

(三)切实强化监管,夯实统筹使用资金的基础。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订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有序统筹、有章可循;业务主管部门要超前谋划,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规划的衔接配套;项目实施主体对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制订统一的实施方案,明晰资金流向,建立台账,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查;审计部门要对年度统筹使用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各区镇处要做好整合项目建成后的档案资料移交和项目后期管护。同时,对统筹资金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问题的,要完善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统筹使用资金的绩效。加强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规划申报、资金整合使用、项目实施的考评验收。建立资金统筹使用的考核、考评、验收等综合协调机制,增强考评目标的科学性、考评方法的合理性和结果运用的严肃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使用资金的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潜江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专班具体负责统筹整合的综合协调、资金整合和督导考评等工作,各负其责,协调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统筹使用资金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引导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和参与统筹使用资金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形成统筹使用资金的工作合力。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纳入地方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现目标责任制结账和政绩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和部门,通过项目倾斜和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对不配合、不支持、阻碍统筹整合工作,或者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实行问责。

(四)改进监管方法,促进统筹使用资金的有序开展。建立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综合审计及考评检查制度、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探索第三方考核评估方式,积极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按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统筹使用方案加强监督,支持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五)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统筹使用资金的工作要求。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集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于发放津补贴,严禁用于补充公用经费。各地、各部门不得以资金统筹使用为由规避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时,应及时完整提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方案和安排使用的具体情况等资料。

 

 

2014年5月13日

 

 

 

 

潜江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

组  长:黄剑雄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罗茂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常青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  宏 副市长

        李江鸿 副市长

        王玉梅 副市长

        刘  冰 副市长

        康秋月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孙士茂 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

        李长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锦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发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毕  锋 市发改委主任

        黄振林 市住建委主任

        张成松 市经信委主任

        吴培军 市财政局局长

        陈庆忠 市审计局局长

        王绪军 市教育局局长

        张友平 市科技局局长

        刘  俊 市民政局局长

        陈俊平 市人社局局长

        董尚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新全 市环保局局长

        舒中雄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简发义 市水务局局长

        王  维 市农业局局长

        郑学国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刘  晗 市卫计委主任

        赵国毅 市移民局局长

        左后福 市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李长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金整合组、督导考评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整合项目的规划、整合、督促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由市发改委及整合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资金整合组负责统筹整合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管等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督导考评组负责统筹整合项目的审计监督、验收考评等工作,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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