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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解读

解读单位: 市住建局 来源: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16:4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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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升,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据调查,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绝大多数是 6—8 层的无电梯楼房,居住在无电梯老楼房高层的居民特别是老人,出行极其困难,而增设电梯困阻较多,居民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打折扣。相当一部分老人只有“尽量不下楼”,或“积压好多件要办的事且不得不办后才下楼一趟”,许多老人“望楼兴叹”,增设电梯,成为当今“老年化”现实的迫切需要。给老楼房增设电梯,既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的需要,也是改造老旧住宅、节约社会资源的需要。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让居民生活得方便、舒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措施。今年,我市也有政协委员提出了给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建议。出台政策支持老楼房增设电梯,解决居民群众出行难题,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惠民工程,意义十分重大。

二、文件出台目的

我市出台《潜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目的在于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与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理、背街小巷整治等工程相结合,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设计、精心施工、规范验收、有序管理,使增设电梯成为邻里和谐的幸福工程。

三、文件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利益协调、安全可靠、费用自担”的原则,针对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4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按照业主自愿申请、地方组织初审、业主达成共识;编制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进行方案审查;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后期管理维护的流程进行。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增设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增设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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