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 2022-09-15
访谈嘉宾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国平先生,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奎雄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维先生
内容简介 潜江市“喜迎二十大”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围绕生态文明主题,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现在,我们举行“喜迎二十大”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围绕生态文明主题,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国平先生,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奎雄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维先生。
首先,请刘局长介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国平: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潜江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我市纳入国、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考核达标率100%,4个跨界断面考核综合达标率100%,全省跨界断面考核为优秀等次,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92.8%,比2012年高23.6%,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十三五”期间,汉江潜江段稳定在Ⅱ类标准,东荆河稳定在Ⅲ类,通顺河潜江段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总干渠从劣Ⅴ类提升到Ⅳ类;17个湖泊环境监管得到加强,水质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多年达标率均保持在100%,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二)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空气环境优良率稳定提升到80%以上。各项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指标常态化保持优良、颗粒物、臭氧指标明显改善。2020、2021年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三)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连续保持,5个高风险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土壤监测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十三五”末相较“十二五”,二氧化硫下降20.2%,氮氧化物下降20.4%,化学需氧量下降了14.2%,氨氮下降14.91%。
二、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一)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汉南河及其支流、总干渠上游主要支流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汉江泽口、红旗码头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全市4个工业集聚区均建成投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5.45万吨;建成投运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12座集镇污水处理厂,城乡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 12.37万吨。重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与整治,已完成113个排口的溯源、86个排口的监测和69个排口的立行立改工作。成功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示范市。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累计完成146台燃煤锅炉、786.2蒸吨在用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治理改造79座加油站油气设施;淘汰黄标车6833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884辆,收购老旧农村道路柴油客运车376辆,新购置纯电动公交车444辆,新建充电站14座,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城乡新能源公交全域覆盖。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安装600余家及潜阳路小餐饮公共烟道建设。全面开展节能降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累计降低19.27%,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3%。
(三)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编制完成《潜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11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累计命名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乡镇、89个省级生态村。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位一体”整改。建立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领衔督办、定期督办和调度、考核评价、销号结账等机制。我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被省认定为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9个市州之一。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加强
(一)生态环境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印发《潜江市委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职责,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保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考核指标数量由5个增加到8个、权重增加到19分。调整加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好中央、省各项生态环保部署。
(二)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健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将全市1401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落实正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认领并发布所有市县级政务服务目录事项43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近几年依法否决不符合我市环境保护要求的大型项目超过30个。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与下游仙桃市、武汉市(蔡甸区、汉南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通顺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协议》,构建了“上下游城市间生态补偿和奖励”精准补偿机制。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实现市域内河流、湖泊河湖长制全覆盖。
(三)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持续强化。建成2座空气自动站、5座地表水自动站、2座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17座跨区镇水质自动监测微站、4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实现全天候自动化监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移动执法系统,对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同时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精准度。2012年以来,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58起。
四、绿色发展理念广泛传播
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时间节点,走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组织开展了环保世纪行、环保骑行、环保公众开放日、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筹资100万在市中小学实践基地建设了生态文明建设宣教馆,强化中小学生生态文明实践教育。通过新闻媒体、摄影绘画大赛、环保宣传产品等多种形式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和环境保护政策,让公众了解、体验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一切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在于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我们将努力展现更大作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潜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刘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记者一:潜江北依汉水,南临长江,地处长江大保护战略区域,也是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市域内河湖相连形成了庞大水网格局,这也决定了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请问潜江市在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推进河湖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奎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质量高标准推行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实现全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全市17座湖泊、827条河渠及571个小微水体全部纳入了河湖长制体系,设置了“一长两员”(河湖长、保洁员、监督员),建成了覆盖全域的市镇村及小微水体四级河湖长体系,其中市级32条河流、17座湖泊的河湖长由市四大家领导担任,沿线各地党政负责人担任河湖分段长。
二是强化河湖长巡查履职。各市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巡河履职,出巡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各镇级河湖长坚持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全市各级河湖长有力有效推动了河湖疑难顽症及时解决。
三是全面打响打赢“碧水”保卫战。我局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持续开展了“迎春行动”、“清流行动”、“示范建设”、“攻坚行动”、“净化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建设幸福美丽河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全域河湖“清四乱”常态长效,市级河湖长一线指导推动,联系单位全程跟踪督办,形成了有效攻坚合力,共计清除突出河湖“四乱”问题361处。扎实开展示范河湖建设,兴隆河、返湾湖等共计35个项目入选省级示范,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坚持不懈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把打基础、管长远的事做扎实,共完成30座骨干闸站、16座湖泊及32条干流、51条重要支流的划界工作,划界河流总里程934公里。紧扣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各地对全市571个小微水体广泛开展了治理管护,将原来的龙须沟、废坑塘变成了清水河、幸福塘,其中周农戴湖三队堰塘微水体治理管护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全面落实“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农业(渔政)等部门开展常态联合执法。去年以来,对汉江、东荆河共开展车巡205次、船巡32次,巡查总里程9280公里,组织联合专项行动15次,行政处罚拆除和没收采砂船2艘,没收违法砂石4000余方,水政执法成效显著。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和社会共治。持之以恒开展全市河湖长制业务培训,共计培训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各级河湖长和有关人员履职能力。全市选聘多名热心群众和各界人士作为民间河湖长,为改善河湖面貌助力加油。联合群团组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宣传河湖保护知识,并同时借力潜江日报、潜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共识。
记者一:近年来,在各级河湖长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下,潜江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阶段我们将如何继续发挥河湖长制工作在推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奎雄:下阶段,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按照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河湖管护责任链,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有人管、管到位。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水域岸线管控、河道非法采砂整治等六大攻坚战,同时深入结合当前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聚焦聚力群众身边的微小水环境问题,全力打造造福群众的幸福河湖和生态宜居美丽水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强化巡查履职。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推动解决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联系部门责任,积极协助各级河湖长巡查履职,当好参谋助手,同时继续推进河湖长和联系部门述职制度,坚持定期对镇级河湖长巡查履职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优化河湖长办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任务受理、分办和督办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推进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情况报告、工作通报、警示提醒等制度。
三是健全完善务实高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的河湖长制及河湖监管体系,加强对各级河长履职河和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管,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督促履职尽责。
四是加强河湖社会共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全民共建、全民共享,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广泛凝聚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记者二:据了解,我市已经编制完成了潜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2021-2035年),请问规划中提出了哪些工作目标?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维:鉴于污水处理系统功能的综合性、系统问题的复杂性、质量效能提升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参照《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指标要求,结合潜江现状实际情况,我市提质增效工作以污水收集管网为重点,统筹安排、长远谋划,分阶段进行。
1.近期 (2021--2025年)
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合流制溢流污染得到控制,基本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显著提高。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2.远期(2026--2035 年)
构建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多重功能充分发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持续提高,城市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溢流污染得到明显控制,实现“水乡园林、水岸绿城”的生态目标,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市水生态环境。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5年基础上提高30个百分点。
记者二:请问晏局长,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是什么样的呢?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维:近年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市城区水体开展了多轮技术检测,确定我市城区黑臭水体共有六条河渠和一个湖泊(南门河1、2、3号湖),分别是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五支渠、一五支渠、城南河,总河长21.9km,其中重度黑臭的河流为一支渠、三支渠、一五支渠、城南河,总河长15.1km;轻度黑臭的河流为二支渠和五支渠,总河长6.8km;轻度黑臭的湖泊为南门河1、2、3号湖,面积0.08km²。
目前,我局已完成了南门河1、2、3号湖、一支渠西段、三支渠东段、二支渠、五支渠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了全兴河、月波河清淤及沿线截污工程和城南河东侧污水主干管污水管网建设。正在实施三支渠、四支渠等水体治理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动以下工作:
1.污水管网排查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完成30%污水错接、漏接、混接、地下水入渗等问题整改;2024年底前完成70%污水错接、漏接、混接、地下水入渗等问题整改;2025年底前完成100%污水错接、漏接、混接、地下水入渗等问题整改。
2.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022年完成三支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023年完成一五支渠、城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3.污水管网补空白工程。分年度对城区污水管网空白区进行完善,2023年前实施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桥段面、月波段面、青龙沟段面、白窑段面);2024年前实施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江汉大市场段面、马家台段面、蔡湖段面、杨市、南荷及泰丰段面);2025年前完成城区其他空白区段面。
记者二: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问题,我市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维:一直以来,我局始终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施工监督管理。
一是施工围挡标准化。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封闭,围挡坚固、整洁、美观。城市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档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二是场区主要道路全硬化。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三是冲洗设施自动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且确保100%使用;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严禁运输车辆滴、撒、漏和乱倾倒等行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四是降尘处理喷淋化。进行拆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覆盖等安全防护及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遇有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五是裸露土地覆盖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及时清运,场内暂时集中堆放的采用密封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停工达15天以上区域的裸土覆盖、固化或绿化处置率达90%以上;灰土闷灰集中堆放,洒水降尘,及时覆盖。
六是垃圾处理规范化。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脚手架作业平台及楼层内的垃圾在作业完成后当日清理,定期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对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主持人:谢谢晏局长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问答环节就到这里了。谢谢记者朋友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其他感兴趣的内容,会后可以同我们相关部门联系交流。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