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3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通气会


访谈时间 2023-07-28

访谈嘉宾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余锋先生

内容简介 7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市2023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访谈实录

主持人: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及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权威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通气通报我市2023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余锋先生

首先,请余总通报2023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简要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余锋

关于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1-6月我市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1-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81天,优良率79%,排名全省第五,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均值44.6微克/立方米 ,臭氧(O₃)累计浓度均值150微克/立方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6月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纳入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8.9%,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为0。

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我市汉江泽口、汉江红旗码头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四、降水环境。1-6月,总共降水37次,环境指标正常,酸雨检出率为零。

关于其他工作情况,详情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8大攻坚重点任务。谋划推进实施大气治理项目150个。针对移动源污染问题,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问题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已立案处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4家。加强重点路段、时段扬尘管控、洒水保洁调度,强化颗粒物和臭氧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3次。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协调加强汉南河、东荆河、总干渠水资源调度,精细化调度涵闸启闭。强化水华预警,针对冬春交替季节汉江、东荆河等重点河流水华风险,开展42次实地抽测和联合排查,确保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持续开展市域内区镇跨界断面考核,每月通报跨界断面水质情况。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6个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指导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完成8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方面。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了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立行立改隐患12个,有效化解信访积案16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135家产废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并备案。制定印发了《潜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申报了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五、环境审批服务方面。落实行政审批“一网通办”,认领并发布目录事项43项。加大中介机构整顿力度,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保障,跟踪项目全程服务。已批复项目环评5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61个,压减时限455个工作日。指导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36个,出具环保证明11份,指导4家企业启动清洁生产审核,指导27家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4项总量指标113.9吨。

六、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及时发布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构建包容审慎、刚柔并济执法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查企业90家。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物料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水产品加工企业、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噪声污染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409家次,现场帮扶企业175家次。联合荆门、宜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查处一起违规转移600余吨涉废矿物油的违法案件。上半年共立案2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轻微不予处罚5起,实施关闭1起,移送行政拘留2起。

主持人接下来,请介绍一下我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余锋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对热点问题的关切,守护和谐安宁生活环境,我市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启动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下面就关于我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做下介绍。

一、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的背景

2022年6月5日新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监测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今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又联合有关部门正式出台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将重点从全面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面开展区域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噪声源监测、全面加强噪声监测信息发布四个方面加强噪声监测,保障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我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设置基本情况

我市原有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为4个,其中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类区各一个。由于年代日久,原有的部分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周边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点位缺乏代表性。2021年,我市对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设置的手工监测点位由原来的4个调整为7个,其中曹禺公园为1类区,竹苑小区、潜江宾馆、泰丰办事处、华盛小区为2类区,鑫乐大酒店为3类区,开发区财政分局为4a类区。每年通过手工监测向社会公布我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三、我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核查及优化调整情况

2022年11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核查的函》要求,全省开始启动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我市组织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核查,编制了《2022年潜江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核查报告》,有3个点位(即曹禺公园、泰丰办事处、开发区财政分局)满足距地面高度4m以上,避开了反射面和固定噪声源,不受强电磁干扰,无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等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规范要求;余下4个点位(潜江宾馆、竹苑小区、华盛小区、鑫乐酒店)不满足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规范要求,需要调整自动监测点位位置,我们经过点位选择、监测比对,已确定调整后的测点名称分别为市商务局点位、市生态环境局点位、江汉大市场点位、市环卫作业中心点位。

目前,我局已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点位优化调整请示,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将于2024年启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5年建成投运,届时监测数据将作为国家和省对我市声环境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主持人:下面,请介绍一下我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余锋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举措,对我市提升绿色生态美誉度、增强绿色发展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基本情况

前,省委、省政府重新修编发布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25年建成生态省的整体目标,并对各地市州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出了具体时限,要求潜江必须在2025年前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主抓手、以生态制度为保障、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生态空间为根本、以生态经济为核心、以生态生活为目标、以生态文化为灵魂,扎实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抓出实效;二是编制了《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8)》,确保创建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确;三是出台了《潜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四是以创促建,坚持以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载体,突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使潜江的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的更美好。通过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绩,2022年4月我市成功获批命名“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2025年前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要求,我市创建工作总体上将分四个阶段推进,一是2023年9月底前组织对照创建规程和规划开展资料收集、查漏补缺;二是2024年5月底前编制验收报告、汇报材料,制作汇报专题片和宣传片,向生态环境部提出验收申请,7月底前通过专家预审并整改提高;三是2024年10月底前按照生态环境部验收意见实施整改并上报审定;四是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生态环境部命名。

下一步,全市各地各部门将按照印发的国家级创建规划以及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不断巩固整改提高,确保35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主持人谢谢余总的介绍,也谢谢记者朋友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