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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新闻发布会


访谈时间 2023-12-12

访谈嘉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玉梅女士,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先生,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冬林先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詹登振先生,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爱华女士

内容简介 12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访谈实录

    

主持人: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玉梅女士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先生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冬林先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詹登振先生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爱华女士

首先,请王部长通报1-11月潜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玉梅1-11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4天,其中优良天数289天,优良率86.5%,主要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5.8微克/立方米;臭氧(O3)累计平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浓度持续保持为优等级。

空气环境质量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将进一步关注并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潜江的美好蓝天。

主持人谢谢王部长的发布。接下来,请刘局长通报我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的重点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平: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向各位媒体朋友简要介绍潜江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的重点工作。

秋冬季是我市大气污染易发多发的季节,前期,我市召开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市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对当前PM2.5浓度同比反弹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正视问题和差距,迎难而上、合力攻坚。为了做好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结合当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实际,印发了《潜江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

在工业污染源治理方面开展工程减排和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一是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谋划并推动150个大气污染年度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136个,正在实施14个。二是根据《湖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3家企业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三是强化部分重点行业污染控制。组织开展砖瓦窑专项整治,对全市砖瓦窑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四是加大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的整治力度。推进涉VOCs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编制,对使用活性炭吸附、UV光解等低效设施的企业开展检查,推进企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邀请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专家对化工园区重点涉气企业现场问诊,形成问题清单并推进整改。五是推进家具制造、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开展家具制造、涉烤漆汽修等行业露天或非密闭空间喷涂作业问题专项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末端治理设施。

协同开展煤质及散煤控制专项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商品煤煤质检测,目前已完成5个批次检查。二是督促燃煤企业提前做好运煤、储煤工作,重点燃煤企业秋冬季全部使用低硫煤。三是根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加大宣传和管控力度,督促用煤单位使用合规燃料。

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净尘专项行动。督促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工地机械设备和渣土运输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重点监管大型土方开挖工程,强化建筑工地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排查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情况和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接入情况。截至当前就扬尘管控措施不力问题已约谈10个建筑项目,全市在建项目均已完成扬尘监控设备的安装并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一是淘汰高排放营运柴油货车。今年我市确定需完成332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前已淘汰321辆,年底前将全部完成。二是加强在用车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重型柴油货车车辆使用地和停放地入户抽测。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依法查处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及虚假维修等违规违法行为。2023年已立案查处4家。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面排查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情况,禁止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准入管理。

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督办、实时监测、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制度。通过“人防+机防”等措施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常态化监测,扎实抓好日巡夜查工作,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低茬收割、秸秆粉碎翻耕、打捆离田等措施落实,最大限度消除焚烧隐患。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我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重点推进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建,优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规范发布预警及响应措施,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督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响应武汉都市圈联防联控工作。优化完善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警会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工作流程。

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数据领域弄虚作假问题整治专项执法,一是依法严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在线监测验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运行。将严厉打击排污单位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篡改或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故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核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是否一致,是否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台账、监测报告、信息公开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是依法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测数据领域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我市还按照时间节点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重大节假日禁鞭专项行动,加强禁鞭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巡查监管;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治理,严厉打击油烟超标排放的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和烧荒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引发大气次生灾害,提升生物质露天焚烧管控成效;根据我市环境改善需求,做好2024年度大气治理项目谋划和组织实施;继续推进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按照《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环境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谢谢!

主持人:谢谢刘局长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有请记者开始提问。

记者一:请问交通运输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詹登振: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是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下面向大家介绍交通运输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重点是三个方面。

一、建立管控制度,开展机动车维修业废气治理

一是建立预警响应制度。我们下发了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通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督促企业落实错时错峰及减产停产喷漆作业,杜绝露天和敞开式喷漆作业。

二是建立规范操作制度。督促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烤漆房,配齐吸附棉、活性炭等设备设施,规范处置涂漆危险废物和废气排放,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专业机构签订合同,确保三废处置合规与闭环。

三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汽车城、城俊路、袁杨路等涂漆作业集中地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跟踪监管。2023年对70家重点涂漆企业进行了检查,对发现14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二、摸清车辆底数,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运车辆

一是建立车辆台账。积极对接公安交管部门,确定2023年需淘汰332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运车辆,建立了车辆信息台账。

二是实行部门协作。对道路运输证到期车辆予以公示,联系市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和年检,并在运政网对车辆予以注销,现已完成332辆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任务。

三、落实I/M制度,推进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一是严把车辆检测合格关。引导4家维修企业建设了M站,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维修,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从检测程序把好源头关,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2023治理尾气不达标机动车2780台。

(二)实现遥感监测信息共享。2023年,我们梳理遥感监测尾气排放不合格营运车辆61辆,督促其及时进行车辆维修,同时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维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尾气治理I/M制度的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记者二:请问城管执法部门对道路扬尘、工程渣土、餐饮油烟是如何开展执法监管的?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冬林:感谢您的提问。我简要介绍一下城管执法部门执法监管情况。

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会召开后,市城管执法局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制定印发了潜江市城管执法局《2023—2024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局系统“秋冬季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机扫和洒水作业。每日分凌晨、中午、晚间三个作业时段,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人字沟泥沙采取“洗扫车和洒水车”联合作业的方式,进行洗扫降尘作业,全面消除道路积灰、积尘。二是坚持多方洗扫模式相结合。积极采取“机械+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模式,对人行道板、人字沟的泥沙进行先人工清扫,后机械化冲洗的方式,同时,结合天气情况,出动雾炮降尘作业车辆,主动延长作业时间,对章华南路、东城大道、育才路、红梅路、紫月路、兴盛路、潜阳路等重点道路开展雾炮降尘作业。确保减少路面扬尘。三是制定完善极端天气应急预案。针对雾霾、大风等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冲洗雨后砂石杂物,推扫路面积水,尽快达到路面干净见底;针对大风、沙尘天气,安排环卫机械化车辆每天出动5台雾炮车,11台洒水车,13台机扫车,15台冲洗车对城区主次干道不间断、不少于8次的道路洒水作业,尽最大限度减少沙尘。此次潜江市委、市政府专门列支资金购置1辆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城区洒水降尘,充分体现了潜江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也是潜江市“加快打造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奋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的生动实践。

二、抓好渣土运输车辆管控。

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源头治理管控。要求各工地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通过审核合格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未经审批核准的,一律不得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二是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各施工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挡,铺设环形道路,硬化出入口路面,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必须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三是落实进出车辆冲洗。各建筑工地出入口按规定设置洗车池,安装自动冲洗机,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施,设专人进行管理,对出场车辆实施有效冲洗,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由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四是实施智能监控管理。对我市120台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运输车辆按照规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减少运输过程中遗撒扬尘。

三、抓好油烟污染治理。

目前,城区纳入油烟污染治理日常监管的餐饮商户470家,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主要落实以下管理措施:一是建立餐饮油烟智能监管平台。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餐饮油烟智能监管平台。定期开展对平台监测定位和远端监测设备巡检,按照“三个必装”的原则(即两个灶头以上的中大型餐饮点必装、政府补贴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点必装、市民投诉的餐饮点必装),对园林、泰丰、杨市三个街道办区域内的餐饮点实施实时在线监测监管。二是建立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对城区已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托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周报,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并指导商户定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以及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立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切实强化监测结果运用。三是实施常态化巡查管理。严格执行“一制一书一栏”工作制度,“一制”即推行油烟治理工作路段责任制,将餐饮油烟执法队员全部压实责任路段,定人定岗定责,做到日常巡查管理有领导负责、有巡查日志、有工作台账;“一书”即签订“餐饮油烟排放达标承诺书”。对全市餐饮店、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共下发1500余份油烟专项整治宣传单,要求470家餐饮业主签订了“餐饮油烟排放达标承诺书”,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一栏”即设置“油烟治理公示栏”,公示栏上清洗维护保养巡查有记录,做到实时监督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实施一户一监测,一户一公示,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四是实施分级分类治理。以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露天夜市烧烤来划分,通过加入微信群进行油烟排放信息公开,实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对油烟排放不达标及不愿配合整改的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对零散露天流动烧烤商户引导到室内作业,对夜市露天烧烤商户指定到集中区域进行统一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露天烧烤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盯紧问题整改、做到常态管理,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三:工地扬尘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请问住建局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哪些具体的管控措施?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爱华:我局在施工扬尘防控方面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实施标准化防治。前期我局已陆续出台《潜江市建筑施工净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纳入项目标准化考评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重点内容,推行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不断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做到扬尘治理“六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裸土100%覆盖,场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出场。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争先树优,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和项目,带动本地区扬尘防治工作整体提升。

二是突出薄弱环节治理。加大督导力度,将园林、杨市、泰丰、泽口作为治理重点,将工地扬尘、渣土运输作为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持续开展在建项目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采取行政处罚和通报曝光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巡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律限期整改督办,并予以通报曝光,对问题情节严重的或整改落实不力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下发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4期,通报曝光问题128个,约谈违反扬尘治理管理标准项目施工企业47家。

三是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强化施工高峰期、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扬尘防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充分运用“智慧工地”进行扬尘在线实时监测,强化实时监测预警,提升扬尘治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智能监管、联动处置。在运用智能化手段的同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各属地政府等多部门联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6次、日常巡查1600余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34份,整治建筑工地扬尘问题1134处。

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制定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在建项目施工作业的应急响应措施,指导督促在建工地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大应急响应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围挡施工、裸土覆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扬尘防控“六个100%”要求作业;常态化开启喷淋洒水作业,保持路面见湿、厂内见湿,严控颗粒物增长,对未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巩固提升,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工地违法违规行为,以更坚定的决心、更严厉的手段、更细化的管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提升全市项目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问答环节就到这里了。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