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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无)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2020年度部门预算于2020年1月21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0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城管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及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城区公园、游园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景观灯饰、临街立面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七)负责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火车站站前广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亮化美化等综合管理。
(九)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督办、检查、考核,负责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公司运营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全部工作。
(十二)负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全部工作。
(十三)负责城区路灯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机关本级
2.潜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3.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4.潜江市南门河游园管理处
5.潜江市曹禺公园管理处
6.潜江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7.潜江市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办公室
8.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9.潜江市园林局
10.潜江市路灯管理局
11.潜江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局
12.潜江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13.潜江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泰丰规划执法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城管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41.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86万元、上年结转455.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62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14万元。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41.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5.1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16万元,占3.38%;卫生健康支出110.36万元,占0.67%;城乡社区支出15,623.71万元,占95.03%;住房保障支出151.14万元,占0.9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43.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7.69万元,增加93.56%, 原因:新增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泰丰规划检查执法大队两家单位以及人员调资,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1.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加2000%,原因:环卫局、路灯局退休人员退管费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90.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2.14万元,减少21.46%,减少原因缴费比例调减。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0.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36万元,减少99.75%,原因:并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0.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93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功能分类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105.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3万元,增加3.55%,增加原因:新增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泰丰规划检查执法大队两家单位。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6万元,减少23.45%,减少原因医保缴费标准降低。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2,639.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78.82万元,增长911.74%,原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2,419.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8.04万元,减少8.91%,原因:并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844.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93.51万元,减少64.6%,减少原因并入行政运行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322.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2.22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新增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泰丰规划检查执法大队两家单位。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15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8.5万元,增加479.25%,增加原因:功能分类调整。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6,238.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06.01万元,增加34.67%,增加原因:环卫局管理范围增加,预算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151.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0.72万元,减少49.9%,减少原因2020年公积金测算口径调整。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79.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7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18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离退休人员退管费、抚恤金等。
四、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城管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8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执行数)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增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泰丰规划检查执法大队两家单位。
五、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无)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31,923.43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31,923.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5.37万元,占1.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6万元,占50.08%;上级补助收入1,748.77万元,占5.48%;其他收入13,733.29万元,占43.02%。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31,92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8.89万元,占38.75%;项目支出19,554.54万元,占61.2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城管局机关、城管支队、环卫局、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数字城管、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办、市政局、园林局、路灯局、农环局、规划支队、泰丰大队等,2020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184.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1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机关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城管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9辆,其中一般公务有车7辆,执法执勤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作业车辆)212辆。其中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作业车辆20辆,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作业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具体涉及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306.39万元。
第三部份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指城管系统二级单位从局和除财政以外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投拨付资金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城管系统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项目收支结转到本年继续执行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指城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局机关及系统各二级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及事业发展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城管系统归口统一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局人员经费支出及系统离退休职工活动支出。
9、医疗卫生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城管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城管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城管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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