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重点领域 > 三公经费
2017年部门预算于2017年1月11日已经市财政部门批准,按照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及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城区公园、游园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景观灯饰、临街立面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七)负责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火车站站前广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亮化美化等综合管理。
(九)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7城管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 全额财政拨款 |
潜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财政拨基本经费、城市管理类项目经费、城投拨城市管理建设类项目经费 |
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财政拨基本经费、城市管理类项目经费、城投拨城市管理建设类项目经费 |
潜江市南门河游园管理处 | 财政拨基本经费、城市管理类项目经费、城投拨城市管理建设类项目经费 |
潜江市曹禺公园管理处 | 财政拨基本经费、城市管理类项目经费、城投拨城市管理建设类项目经费 |
潜江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 财政拨基本经费、城市管理类项目经费、城投拨城市管理建设类项目经费 |
潜江市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办公室 | 财政拨基本经费、城市管理类项目经费、城投拨城市管理建设类项目经费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城管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2015〕37号),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服务理念,理顺城市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城市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为实现我市“缩差争先、拼进十强”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推进城市执法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完成城市执法管理职能整合和机构人员,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延伸机构设置,初步建立责权清晰、运作协调、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系。
2.深化环卫市场化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在保留1-2个自有作业公司作为应急保障外,其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作业全部推向市场,由社会化企业负责作业,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率达到70%,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市场化率达到100%。
(二)推进城市管理项目建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推动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重启工作调研,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力争2017年重启项目建设。
2.潜阳路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潜阳路(县河桥至东荆河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临街立面工程、灯饰亮化工程建设,争创“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3.垃圾处理场堆高填埋和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垃圾处理场堆高围堰施工项目,覆盖裸露垃圾,加强处理场周边民调工作,确保垃圾焚烧厂建成前垃圾处理正常运行。完成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按标准处理垃圾渗滤液,通过环保验收。
4.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完成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按程序挂网招标,引入社会资本,在2017年启动项目建设。
5.城区公共停车场项目。结合潜阳路升级改造,建设1座容量400个车位的立体停车场和1座容量150个停车位的平面停车场。
6.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区垃圾中转站4座,建设固定公厕4座,购置移动环保公厕6座。完成环卫基地、环卫专业停车场选址征地工作,2017年底前,启动项目建设。
7.农村垃圾统筹治理项目。选址新建10座区镇处垃圾压缩站。对现有区镇处垃圾压缩站针对性的进行改扩建,2017年完成改扩建3座。
8.南门河游园升级改造项目。安装轮廓灯,更换园区路灯、景观灯,升级园区绿化景观,补栽、更换苗木,添置健身器材,修复破损的护栏、路面,改建园区公厕5座和下水道窨井。
(三)全力开展创文创卫活动
1.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临街餐饮门店、夜市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二是深化静态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警对不规范停车、违规占压人行道停车问题实施处罚。三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完成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编制,严格按照“减量化”原则,治理城市空间。四是开展建筑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出重拳治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五是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六是开展“牛皮癣”专项治理。覆盖至全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
2.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是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实施“清扫、洒水、吸尘、捡拾”一体化环卫作业。二是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提高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环卫机械化作业达到70%以上。
3.督办落实“门前四包”。检查督办市直各单位“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情况。
4.开展创文创卫突出问题整改。一是认真对照创城办、创卫办下发的整改清单逐项落实,确保检查验收不扣分。二是牵头完成包保社区马家台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四)落实其他各项重点中心工作
1.扶贫攻坚工作。强化精准扶贫措施,2017年实现熊口镇新林村脱贫出列,包保贫困户全部脱贫销号。
2.禁建包保工作。落实禁建包保责任,控制马家台村私房抢建“零增长”,包保户全部签订协议上楼安置。
3.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1-2家服装配套企业到潜江落户。
4.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开展思想作风整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完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健全 “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城管部门收入预算为12633.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961.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51.92万元,其他收入3407.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1.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33.02万元,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42万元,公用支出144.9万元,项目支出11122.42万元。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3.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48.3万元,医疗卫生70.8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220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0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无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的考察接待、工作经验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36(下降)%,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压缩开支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5.61(下降)%,主要原因是: 公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压缩开支等。
七、名词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城管部门二级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由两部门组织,一是非税收入安排的人员、公用经费拨款,二是在“城管部门基本支出城维费包干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人员、公用经费拨款。
2、城管委办公室为临时机构,无法独立核算,该单位预算在城管局预算项目 “城管委办公室工作经费”中反映。
3、其他收入(其他自有资金)3407.87万元,主要是指市城投公司预计在2017年拨付的城市管理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以实际批复拨款金额为准。
4、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国库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中预计有1600万元城市管理建设项目经费,以实际批复拨款金额为准。
5、上级补助收入1051.92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未下达到城管局,在大预算和其他资金中安排的环卫生产作业项目资金。
八、预算公开表格如下(数据为零的挂空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人员经费表(一)
(五)人员经费表(二)
(六)公用经费支出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表(一)按项目性质分类
(八)项目支出表(二)按经济分类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非税收入征收预计表
(十一)非税收支明细表
(十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表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十四)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2017年城管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资料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城管部门包括局机关、城管支队、环卫局、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办公室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9.04万元,比2016年增加19.59万元,增长5.95%,增加原因主要是城管职能加强、招商、禁建等工作任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城管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478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6.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03万元。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指城管系统二级单位从局和除财政以外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投拨付资金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城管系统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项目收支结转到本年继续执行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指城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局机关及系统各二级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及事业发展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城管系统归口统一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局人员经费支出及系统离退休职工活动支出。
9、医疗卫生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城管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城管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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