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50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17: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17:35:00 名  称: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8-10 17:3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4件(主办1件、会办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1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1件(会办1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扎实开展了办理答复工作。会办件向主办单位按时提交了会办意见,主办件向人大代表进行见面答复,做到了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高质量安排部署

收到建议提案交办件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安排,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刘平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题安排调度。组织具体承办科室和单位,对建议提案逐一分析,明确办理方式方法,时限要求。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安排部署推进办理,主办件及时向建议提案人进行见面回复,会办件按时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

(三)制订办理工作方案。针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制订办理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具体办理程序、措施及时限,并单独制订了每个主办件和会办件的具体实施方案,逐一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

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办理工作

(一)认真扎实办理主办件。

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主办件为第J066号建议“关于编制高石碑镇生态补偿项目的议案”。我局于2022年3月与建议代表进行了座谈沟通,本议案实际需求为:因高石碑特殊的地理位置、各类环境管理要求、土地用途的管理限制,造成高石碑在招商引资、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受限极大,限制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为顾全潜江经济发展大局,高石碑希望在承受经济发展受困的现状下,以“绿色GDP”考核为基础,实现资源货币化,在市域内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进而支持地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区域人民生活水准。通过座谈沟通,人大代表均认为本议案不适合由生态环境部门独立解决,但应作为技术支持方(配合部门)参与其中。其他涉及部门还应包括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统计局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在职能范围内就建立本市纵向生态补偿机制给予技术支持。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我局即时成立专题研究小组,开展了在我市试点推行“开展纵向生态经济补偿”的技术研究,并形成《潜江市市域内纵向生态经济补偿机制建议》,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让人大代表满意。

(二)积极配合办理会办件。

人大建议中,第J008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渔洋末端水系治理的建议,第J01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尽快让全市人民都能饮用上汉江水的建议;政协提案中,第T202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发展绿色潜江的建议。涉及我局均属会办件,且我局均安排人员与主办单位对接,与主办单位一道与各建议的市人大代表进行见面沟通,并及时将会办意见交主办单位。

三、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后续工作

(一)常态化推进后续办理。我局将按照见面答复时代表委员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按要求办理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将继续抓好议案办理,争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及时汇报进展情况。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邀请代表、委员们视察、监督环保工作,通过环保网站、环保微信、微博平台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让代表及时了解、参与生态环保工作,并通过代表委员的监督促进各项生态环保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专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到日常生态环保工作中,体现到全市环境的质量改善中。通过办理建议提案,不断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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