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51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15: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15:55:00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01 15:55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皮婵媛、胡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曹禺路利江水泥生产点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交办件后,我局党组迅速组织研究安排,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长刘平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曹亚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办理工作。

提案中所述曹禺路利江水泥生产点为潜江市京恒物流公司所有,位于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中路82号,法定代表人肖征兵。该公司于2016年建设完成,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场区内不存在生产水泥的情况,现阶段主要用作公司大车停车所用,场地内停靠有水泥搅拌车、粉罐车、大货车,车辆上都装有袋装水泥。现场负责人表示,现场的水泥不对外零售,只向一些建筑工地出售。场地内无任何生产水泥的设备。该公司存在场区内硬化破损严重、扬尘较严重,进出口撒落现象较为严重等环境问题。据调查,周边现有居民92户。

截至5月31日,我局已督促企业完成了三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一是对场区地面已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

二是场区进出口修建了车辆冲洗槽。

三是场区内配备了洒水塑料软管,定时对场区地面洒水降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办落实。督促该公司加强场地管理,包括定时对场地洒水抑尘、调整车辆进出作业时间、进出车辆禁止鸣笛、车辆入场后迅速熄火等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企业整改进度,并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降噪、抑尘专项执法行动,包括环境噪声整治及物料堆场整治,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进一步及时向你们汇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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