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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金融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828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16:20:00 文  号:潜政发〔2023〕4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16:20:00 名  称: 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金融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潜江市金融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潜江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13日


潜江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3

   (一)发展基础 3

二)发展环境 7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战略定位 10

    (四)主要目标 11

三、发展任务与举措 12

    (一)聚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塑造产融合作新格局 12

    (二)聚力金融结构调整优化,锻造资本市场新引擎 16

    (三)聚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丰富普惠金融新内涵 19

    (四)聚力金融助推转型发展,营造绿色金融新风貌 23

    (五)聚力金融科技融合发展,激活数字金融新动能 27

    (六)聚力金融营商环境建设,提升金融生态新境界 30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 33

    (一)强化组织保障 33

    (二)强化政策保障 34

    (三)强化人才保障 35


“十四五”时期,潜江市将全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潜江。为加快推进潜江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据《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湖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间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工作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金融业呈现总量增长、结构升级、功能提升、质效改善、风险可控、环境优化的良好态势,为“十四五”进一步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十三五”发展成绩

一是金融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不断提升,金融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2020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3.39亿元,是2015年的3.34倍,占全市GDP的比重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由2015年的1.79%和9.47%上升到2020年的4.36%和10.63%。截至2020年底,全市银行业机构存款余额777.72亿元,贷款余额346.16亿元,分别是2015年的1.59倍和2.18倍。

二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业融资功能不断增强。银行业余额贷存比例为44.51%,较2015年底增加12.11%。2020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145户,贷款余额187.64亿元,贷款余额较2015年增长123%;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82.58亿元,2015年增加71.98%,全市累计为4868户发放扶贫贷款3.163亿元,2020年底834户扶贫贷款余额为3488万元,当年累计发放扶贫贷款4190万元,金融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产、寿保险公司完成保费收入21.097亿元,赔付支出6.97亿元,保险密度达2088元/人,保险深度达2.757%,保险服务经济社会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全年累计为域内企业提供4.18亿元担保额,在保余额6.40亿元、在保企业82家;截2020年底,我市四板挂牌企业达到44家,较2015年末增加40家,资本市场更加活跃;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达30亿,目前已到账3亿,已完成3个投资项目,共1.35亿投资额;坚定不移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通过防疫重点企业专项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疫情期间确有困难的企业进行减息、展期等形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通过设立过桥资金、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技改贴息资金、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等推动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和领域发展。

三是金融体系结构日益完备。“十三五”期间,全市基本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多类金融机构和多种新兴金融业态竞相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地方法人机构,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机构46家(包括20家产险,16家寿险,10家保险中介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小贷公司3家、典当行2家。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入驻潜江,市政府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县域普惠金融合作协议;2020年,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设立潜江办事处,助推农业产业发展。整改注销了2家典当行和1家担保公司,地方类金融机构发展更加规范;加强与长江证券、天风证券、华创丰泰、中天融通、第一创业证券、楚商资本、中部创投等多家辅导机构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金融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优化体系结构不断健全完善。

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不断完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企业不良贷款,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从2015年的2.5%降2020年的1.96%。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经济社会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汇桥公司改革事宜持续推进,“企业金融服务方舱”作用进一步发挥。先后开展“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不间断涉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及联合巡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定期会商处置相关机构风险,有序化解“僵尸企业”风险,推进专项领域风险化解,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金融秩序更加稳定,金融运行更加安全。全市在营P2P网贷机构已归零,网贷风险基本出清。荣获全省金融信用市、保险先进市称号。

2.“十三五”存在问题

一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尚需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不强,2020年全市贷款增量为43.9亿元,在全省排名第“十三五”期间,全市银行业机构贷存比虽增长12.11%,但整体贷存比仍然较低,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直接融资规模不够大,上市公司数量与全市经济体量不匹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效率不高,融资担保平台的代偿比较高,保证金不足,代偿诉讼多,公司运营不畅,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尚未充分发挥。

二是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力度尚需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资金实力弱,数量少,资产规模小,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部分银行与担保公司存在融合困难问题,发展受限。近十年没有新增上市企业,上市企业户数和规模实力有待提升,企业缺乏上市积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等抵押权流转困难,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可供借鉴的特色金融创新产品较少,金融产品设计未全面考虑产业实际需求,普惠金融产品规模较小,涉企户数少。市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尚未健全成熟,智慧金融平台建设亟待加速。

三是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瓶颈尚需突破。全市金融专业人才短缺,人才队伍不够壮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相关政府部门的金融专业人才数量少、占比低,金融干部人才稀缺。缺乏真正具有吸引力的专业人才引进政策和落户福利,对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人才引进较为困难。金融基础薄弱,金融创新产品和创新业务难以“消化”,金融研发人员外流。

(二)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潜江金融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总体上仍处于良好的发展机遇期,需找准定位、把握机遇,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和金融产业发展能级,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1.发展机遇国家层面,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发生改变,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坚实基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有力支撑;全面推进金融双向开放,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推动构建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新生态。金融业全面开放有利于我市金融业引进先进管理经验、优化金融体系结构,金融科技将激发我市金融业发展新动能,打造金融业发展新业态,增强金融机构竞争力;省级层面,湖北省围绕新发展阶段“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推进,为我市金融发展带来良好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打造“51020”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湖北自贸区改革创新,坚持制造强省战略、产业链提升工程,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数字经济跃升工程,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为我市金融业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对外开放机遇。《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30条”落实落地》颁布实施,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将为我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主体实力,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倾斜提供指引,为我市金融业发展带来改革创新机遇;潜江自身层面“十四五”时期,我市致力于深度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实施“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一城两区三基地”发展战略,冲刺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制定了“1155”发展目标。“1155”发展目标的实施,必然为我市增强金融机构主体实力、招商引资、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4+1”现代产业体系孕育经济金融共生发展生态,必然产生巨大的金融需求,开展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创建将为潜江农村金融创新带来新机遇。我市金融业自身具备高质量发展的禀赋条件,金融产业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具备弯道超车发展机遇。

2.发展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市金融发展拥有诸多重大机遇,但不可避免面临一定困难和挑战。外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同时,也将带来巨大竞争压力,倒逼我市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增强竞争力。现代科技已经并将继续对金融业态产生巨大改变,科技变革使金融风险的形态、路径和安全边界发生重大变化,金融风险日趋隐蔽复杂。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提出新要求,高强度金融监管全面开展,金融监管范围扩大、强度提高、难度增加将对我市金融业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内部,我市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在金融总量、融资结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等领域存在弱项和短板。金融供给结构欠完善,对小微企业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发展缺乏底层和核心技术,金融改革创新能力较低,市场竞争力不足。融资担保平台的代偿比较高,代偿诉讼多,不良贷款率仍较高,内部风险不容忽视。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仍不足。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发展目标,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着力打造全省产融结合创新示范区、绿色金融创新先行区、农村金融创新标杆区,为推动我市“全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潜江”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畅通金融资源直达实体经济的“主动脉”和“微循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建立高质量的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金融服务,促进企业增强元气、提振信心、升级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金融与经济良互动、共生共荣。

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激发金融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着力强化金融要素聚集,提升金融发展的能级和质量,谱写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着力金融制度、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产业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实现普惠金融应普尽普,促进城乡一体普惠金融发展,坚持金融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增进市场主体和城乡居民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坚持筑牢安全风险底线。实现促进金融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动态平衡,健全市场诚信规则,建设部门联动和全员参与的全方位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升金融综合执法能力。加强风险识别和动态监测,防范金融市场风险,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市域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三)战略定位产融结合创新示范区。促进全市产融结合快速发展,打造创建国家科创型县(市)优良产融环境,创新产融协同升级模式。推动金融、科技、人力资源、数据等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协调,助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

绿色金融创新先行区。以服务全国宜居生态明星城市和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构建起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市绿色金融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金融创新标杆区。服务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目标,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林权等农村资源资产化,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数字金融,延展农业信贷、农业保险、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等农村金融服务链,创建全省农村金融创新标杆区。

(四)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潜江金融业遵循服务“一个目标”,紧扣“两条主线”,着力“三区建设”,落实“六大任务”的发展思路,稳步提升金融综合实力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体系完善、功能优化、服务高效、运行稳定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主要预期发展指标如下表:

“十四五”全市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融总量指标


2020年

2025年

金融业增加值

33.39亿

58.84亿(年均增长12%计算)

存款余额

777.72亿

1564.27亿(年均增长15%计算)

年均增速

——

15%

贷款余额

346.16亿

696.25亿(年均增长15%计算)

年均增速

——

15%

存量贷存比

44.51%

60%(全省平均水平)

直接融资规模占比

0

10%

主板/中小板挂牌数

2家

5家

新三板挂牌数

0

6家

区域股权挂牌数

44家

100家

保费收入

21.097亿

40亿

保险深度

2.76%

3.8%(全省平均水平)

保险密度

2088元/人

4000元/人(全省平均水平)

村镇银行

1

2家

股份制银行

1

3家

证券营业部

2

3家

风投创投机构

0

引进1家

融资担保公司

2

新增1家

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0

新设1家

小额贷款公司

3

新设3家

融资租赁公司

0

引进1家

典当行

2

5家

三、发展任务与举措

(一)聚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塑造产融合作新格局全面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构建产业链金融链合作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着力为潜江“4+1”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推动潜江深度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和“宜荆荆恩”城市群发展。继续推动政府产融合作创新工程,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增强产业后劲,支持实体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以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做亮实体金融,创新资金直达实体经济通道,加快产融结构匹配,将潜江建设成为产业带动金融发展、金融反哺产业做强的产融合作创新示范城市。

1.完善产融合作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银行金融机构体系。支持本土商业银行引进民间资金和金融资本入股,优化治理结构,加快转型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定位,培育特色优质客户群,有差异开发各类新产品、新服务,形成良好的差异化发展趋势。支持农发行潜江支行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改善“三农”问题。鼓励村镇银行做强做深做专,合理布局新设支行、助农服务点、普惠金融服务点等机构网点。引进外部金融资源,争取市外银行机构落户,重点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有特色的城商行来潜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

加快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积极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各类险种,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大保险抵御风险、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鼓励设置没有现场交易、仅设开户和服务推介的轻型证券营业部,并与市外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展开相关业务合作,推动证券业发展。推进并规范类金融机构发展,完善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落实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整改优化,新设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引进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引进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积极发展引进会计、审计、法律、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构建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专业化中介服务,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功能支撑。积极支持鼓励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入驻潜江、在潜江扩大业务,激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不断加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的信用建设,实现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为产融合作创建良好的中介环境。

2.创新产融合作金融产品积极支持银行扩大贷款业务,探索建立新型银行贷款激励制度,鼓励市域各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扩大贷款业务,提高本地贷存比。强化以银行为主体的融资体系,以提高贷存比和贷款规模为抓手,着力通过资本供给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的增信机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利用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鼓励商业保险积极融入产业金融发展过程。支持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合作,推动“信贷+政府+保险”“投资+保险”“信贷+投资+保险”等组合工具的运用。

围绕国家级潜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大产业高地,东片现代服务聚集区、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西片特色产业聚集区和北片石化精炼聚集区四大产业聚集区,强化金融要素投入,引导金融要素聚集,创新融资方式。着力推动对石化行业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会同经信、财政等部门加快推广落实绿色化、智能化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制造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需求,对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更多智能化改造专项金融产品。积极发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保险,为企业设备更新升级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拓展“融资租赁”模式,引入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降低制造企业设备更新升级门槛。积极推动专利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定实施科技风险补偿金、科技创新券等政策,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题,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鼓励“4+1”产业体系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开发全流程、高效率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依托产业链优势,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搭建共享式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3.实施政府产融合作创新工程支持集团打造产融结合平台,以股权划转、参股引导、资源置换等方式,整合优化存量市属投资平台资源,形成协同放大效应。鼓励集团以兼并重组、发起设立等方式,引进培育增量投资资源,拓展业务架构和经营范围。推动集团对接全市重大项目,发挥投资招商的先导引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潜江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经营管理机制。积极推动“长江潜江投资基金”拓展投资标的和规模,实现2025年基金总规模达30亿的目标。以“长江潜江投资基金”为示范,借鉴其他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成功经验,着力推进“潜力产业发展基金”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聘请专业基金管理团队创设基金管理架构,建立完善潜江基金拟投资项目库,认真筛选一批优质项目、重点项目、潜力项目,协助做好基金、企业、项目的风险管理,推动资金与项目精准高效对接。做实产业基金平台,引导产业发展基金投资于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在区域性资本市场上挖掘更多潜江特色产业板块。发挥好我市潜力产业发展基金、润泽产业基金、湖北长江(潜江)产业发展基金撬动作用,加大与湖北高新投、湖北长江产业基金、江汉国翼产业发展基金战略合作力度,有效集聚、整合资源,将我市产业基金打造成全省县域产业基金的标杆。妥善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机制改革,以市场化运作为方法,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重点产业领域及创新创业领域。

建立健全政府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融资困境,做好企业筹集金融资源的咨询和协调。全面弘扬“店小二”精神,深入实施“银政企保”对接工程,积极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切实满足企业金融需求。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组织银行机构在企业债委会机制框架下统一协调行动,实行信贷报告制度,避免单方面抽贷、断贷、停贷,由行业自律组织对违反协议的银行机构给予同业通报,归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建立应收账款交易机制,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推动大型企业、核心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积极确认应收账款,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引导市域内金融机构针对“4+1”产业体系中具体产业的风险特征和产业链属性,设计标准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个性化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形成“政银企”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专栏一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建设项目

完善银行金融机构体系。加快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重点推动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布局。支持银行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发展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实施政府产融合作创新工程,重点推进政府产业基金规范运作,发挥实效。

(二)聚力金融结构调整优化,锻造资本市场新引擎在保持间接融资持续较高速度增长的同时,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优化调整融资结构。积极抢抓注册制改革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新机遇,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短板,推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开拓企业发展新引擎。

1.努力突破主板市场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展融资途径。以创业板科创板为突破方向,积极鼓励、支持、引导企业挂牌上市。按照培育一批、备案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湖北省“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计划,落实《潜江市鼓励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积极支持方圆钛白、莱克水产等重点企业赴科创板上市。

营造良好上市氛围。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宣传发动工作,着重宣传创业板上市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流程。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辅导和培训力度。推进企业按照上市要求做好改制与辅导、申报与审核等上市前期准备工作,营造企业积极上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推进上市进程。密切跟踪拟上市企业上市准备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拟挂牌公司在我市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国土、环保、金融等部门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并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和信贷资金。政府预算安排的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拟挂牌企业。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侧重地开展协调、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找准市场定位,确定合理的上市板块。坚持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并举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多市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大力推进虾-稻产业上市工作,成立虾-稻产业上市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组建、发展、上市等工作,协调解决虾-稻产业上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建虾-稻产业集团公司,实现虾-稻产业专业化生产、集团化经营、规模化竞争,推进打通虾-稻产业链条。抓紧科创板发展机遇,使科技企业更好地同资本市场对接,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2.积极推进三板市场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针对治理结构完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动态保持50家左右的后备资源梯队。完善企业上市挂牌联动工作体系,畅通企业上市挂牌疑难问题“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限时办结”绿色通道。实施企业上市奖励无申请兑付试点,对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深耕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武交中心”“潜江板块”倍增计划,实现2025年挂牌企业新增数量增至100家的目标。推动我市企业登陆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区域股交+县域经济”的合作新模式。成立企业股权挂牌融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筛选拟挂牌企业,指导协调推进挂牌程序,落实相关政策。加强与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搭建良好服务平台,提高我市企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认知度。鼓励武交中心已挂牌潜江企业通过股权质押、股权增发、发行私募债券等多种渠道解决发展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数据采集力度,构建中小微企业基础数据平台,打造规范地方财政奖补资金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的服务窗口,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积极性。增设绿色服务通道,对于企业改制挂牌过程中出现的增资、股份制改造、土地确权等问题,严格按照挂牌要求操作,一切手续从简,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挂牌环境。为符合湖北省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成长性好的优秀企业提供系统化培训、投融资路演对接,激发企业家热情。将推动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工作列为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考核内容,增强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工作效能。

3.积极发展创新创业投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或省级创投机构在潜江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以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为母基金,采用“母基金+直投”的方式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设立专注科技创新领域早期投资的天使基金。建立完善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激励财政支持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引导各类资本积极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引入天使基金、创投基金、PE基金、并购基金等投资于企业不同阶段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重点引育专注于新能源、智能制造、光电子信息等细分行业的专业投资人才,形成围绕潜江主导产业发展各阶段的多层次股权投资专业人才队伍。

专栏二  金融结构调整优化重点项目

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优化调整融资结构。积极推动市域备选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北交所和武交中心上市。推动实现至十四五末,主板上市5家、北交所上市6家、武交中心挂牌100家目标。积极引进发展创新创业投资。

(三)聚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丰富普惠金融新内涵遵循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构建适应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要求的新型普惠金融体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制定《潜江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着力破解农村发展过程中金融要素不足的薄弱环节。支持产业发展、异地搬迁后续帮扶,调整优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构建金融预防返贫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前期“精准扶贫”有关金融政策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有机衔接,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继续强化金融服务“三农”、服务“小微”功能,壮大乡村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构建“双轮驱动、城乡一体”的新型普惠金融体系。

1.激励金融机构拓展涉农金融业务。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重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潜江支行利用网点优势开展涉农业务。鼓励商业银行以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重要环节,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打造综合化特色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强化潜江农业银潜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以保持数量总体稳定为底线,积极支持设立新的分支机构。鼓励潜江农业银行探索湖北省农信联社改革路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股东权利,提高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

2.创新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等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深入推进金融惠企政策与重点农业产业链融资需求高效对接,为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链配备金融链长。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深化“政银企”合作,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及预付款项融资模式和支付清算深入实施,合理控制供应链风险,进一步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开发新型信贷产品,推广基于农业供应链的授信模式。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开展农村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积极拓展农村小额综合保险,扩大信贷保证保险覆盖面,提高政策性保险的参保率。科学确定商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结合我市财力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合理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保费水平。探索开展“潜江龙虾”“潜半夏”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构建适应“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的新型金融服务“三农”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虾-稻集团”“莱克水产”等,在创业板北交所武交中心等上市和挂牌融资。金融支持“一镇一品”特色发展,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努力做好资本下乡等各项工作。建立市级涉农信贷信息平台,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通过客户信息整合和筛选,创新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和小额支付结算功能,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大力发展涉农数字金融,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持续推进与网商银行合作支农。

3.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大力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开展业务,积极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全面向乡村延伸,推广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要的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鼓励支持助农取款服务与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提升服务点网络价值。推动支付结算服务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不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持续开展宣传,促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深入开展“金惠工程”“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构建农村地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专栏三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广泛深入开展涉农业务,重点支持“支农支小、服务本地”的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以提高金融资源可获得性为抓手,优化金融网点布局和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信用意识和信用行为建设。

(四)聚力金融助推转型发展,营造绿色金融新风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实施绿色金融专项服务计划,大力支持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培养全社会绿色金融意识,促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发展。建设省级绿色金融创新先行区,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工作,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1.支持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以国家级化工园区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为基础,着力引导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建立近零碳园区。支持传统工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实行严格的环保前置信贷审批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减少工业污染。支持环境整治,围绕河湖生态自然恢复、绿色修复、水资源保护等进行绿色金融创新。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网红经济以及建设休闲农庄等方面支持绿色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及涉农经济效益。支持农旅结合生态旅游,探索开发门票收费权质押、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等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生态旅游产业、农家乐及餐饮住宿等配套产业发展,打造虾-稻绿色生态旅游产业集群。推动农村水利工程、美丽乡村、集中供水和电网改造升级等农业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金融机构落地林业碳汇项目、碳排放权和排污权抵质押融资以及公益林生态补偿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在保护绿水青山的同时盘活农村林业资产、增加农民收入。

2.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创新绿色金融工具,进一步推动金澳科技、永安药业、可赛化工等传统化工企业技改,创建一批绿色金融示范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开发性和政策性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投放,支持潜江“4+1”产业体系以及交通、电信、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产业消费升级。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积极研发推广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及环境权益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绿色贷款快捷通道,提高银行绿色贷款审批效率,鼓励金融机构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发挥金融机构之间的协同联动效应,从外部招聘熟悉国际标准和绿色融资经验的专业人士,积极与国内相关教育机构和环保机构合作培养专业人才,有效提高绿色金融专业化水平。

充分发挥绿色信贷、债券、基金助推绿色发展的功能。支持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开展信贷碳信用额度探索,政策制定环节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允许绿色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碳排放权和预期收益等作为中小企业发债增信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绿色信贷,对通过排污权质押方式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绿色环保项目,探索开展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绿色环保项目,积极开发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探索开展碳资产托管、碳质押贷款、碳众筹及碳保险等气候投资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高中小绿色企业的资金可获得性。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探索设立“潜江市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鼓励与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合作,为初创期绿色科技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支持。探索投贷联动绿色融资服务模式,创新“股权+绿色信贷”和“绿色信贷+认股权证”等融资方式。

3.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绿色评价、激励、公共和共享机制。完善绿色评价机制,落实绿色产业主体资格审查制度,统一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建立绿色激励机制,整合现有环保专项基金,创建潜江绿色发展基金,利用基金扶持、激励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完善绿色共享机制,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制度化绿色信息沟通平台,加强对企业环保信息的收集和流通,充分发挥第三方的评价和反馈职能,构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在保证信息全面可靠的前提下,降低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中的不确定性风险。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组织区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试点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将试点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在潜江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集中挂网、公开发布,创造国家级开发区统一组织、集中公开展示的披露模式。建立绿色公共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初期在已挂牌上市企业中试点,后期逐步推广至全部企业。利用潜江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覆盖广、用户多的特点,真正落实“愿披露、敢披露、真披露”的原则,迅速扩大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绿色金融宣传,凝聚绿色金融发展共识。定期举办“绿色金融宣传进社区”“绿色金融宣传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打造成为具有潜江特色、全省领先的绿色金融宣传活动和示范项目。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地方新媒体和网络名人传播效应,普及绿色金融基础知识和应用成果,提高大众认知度,树立绿色消费支出理念。鼓励金融机构发动员工充分利用平台对客户进行绿色产品宣传,转变金融市场消费者行为偏好。强化企业绿色生产意识,将环境技术创新作为新增长点,强化绿色生产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企业座谈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探讨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障碍,寻求实现金融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路径。

专栏四  绿色金融重点建设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发挥功能支持对市域内重点园区进行绿色低碳改造,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探索一批市级绿色金融实施示范项目。建立健全绿色评价、激励、公共和共享机制。加强绿色金融知识宣传,打造全省领先的绿色金融宣讲活动和示范项目。

(五)聚力金融科技融合发展,激活数字金融新动能

1.加快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深入实施金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对传统业务流程进行更新再造,提高金融数字化、线上化和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风险评估、尽职免责、风险容忍、绩效激励机制,提供符合科技创新创业特征的科技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保险、创投、担保等机构开展深度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联动全市金融机构、政府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及科技企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市场化和专业化活动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精准对接服务,合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主体金融支持工作。

依据光纤电子、智能制造等领域科创企业发展规律,探索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服务模式。推动建立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制度,构建“研究院(专家工作站)+产业园+产业基金”模式,推动优势技术成果运用市场机制落地转化。积极适应我市培育更多更大的网红经济市场主体需要,组织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网红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科技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等科技保险服务。大力发展政策性科技金融服务,扩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规模。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湖北省股权投资基金、湖北省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基金对潜江市科创企业的资金支持。

2.提升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效能推动征信数据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潜江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效能。围绕石化产业、光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及农旅融合等重点领域实际需求,推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辟制造业金融、科技金融、文旅金融、绿色金融等专业子模块,导入专业化金融资源、产业资源和政策资源,形成一系列潜江特色综合金融服务品牌。

加速提升潜江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发展能级,开放平台接口,将纳税、资产、信用等部门数据导入系统,通过大数据对贷款进行双向选择,实现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和智力支持,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打造具备科技赋能优势的金融服务平台。强化改革创新,打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壁垒,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信息对接机制,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鼓励小微企业积极主动发布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实现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供需信息的互通,进而实现银企双向选择与自主对接。设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对接潜江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为企业精准服务。加大政策协同力度,完善金融发展的财政税收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财政资金引导,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推动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政府与金融机构联合发力,出台“信用贷”政策,以线上审批形式为主,为轻资产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纯信用贷款,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

3.建设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整合互联网舆情信息、政府行政资源数据、银行资金数据三大类数据进行大数据监测预警,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全息信息查询、举报分析等三大模块,构建关联图谱模型与非法集资风险模型,计算风险指数,及时将高危企业、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推送给主管部门,实现金融风险智能化监测。结合非法集资案件风险企业的特征,从“人”“资金”“业务”三条主线构建预警分析模型,在海量企业中识别高风险企业,分析企业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和资本实力,识别企业错综复杂的股东、投资与任职关系,洞察企业扩张速度与衍生路径,有针对性地找出问题突出的地区、企业并实施全面监测。通过平台的分析画像和全天候、准实时监测预警,对发现的高危企业,按照处非机制要求,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核查和处置,将实现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形成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持续监测”闭环管理,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目的。

专栏五  数字金融重点建设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潜江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发展能级,着力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局面,将工商、税务、社保、资产、信用等部门数据导入系统,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等社会主体的精准对接,打造潜江“智慧金融大脑”。建设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

(六)聚力金融营商环境建设,提升金融生态新境界

1.增加金融设施供给,优化金融生态平衡好金融生态建设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硬件建设。大力引进新型支付结算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型支付结算方式进驻潜江。积极寻找与探索具有新型支付结算系统的金融机构,对进驻潜江的相关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与税收减免。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加大推进金融网点在农村地区的覆盖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支付结算服务主体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积极引导各类移动支付方式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动金融网点进社区、进农村,积极推动金融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的各类金融机构体系,优化金融网点布局。积极支持非金融机构建设,努力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金融体系。

2.提升金融知识素养,优化金融生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金融素养。建立公众金融知识教育工作机制,积极搭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金融知识海报、网络工具、广播及新媒体进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丰富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储备。高度重视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创新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对金融科技人才、金融专业高级人才、跨界金融复合型人才的引进。积极推进多层次人才的培养,建立有利于金融人才成长和进步的激励和竞争制度。鼓励跨区域、跨部门金融人才的交流合作共享,切实壮大金融人才队伍。

3.改善金融资源配置,优化金融生态。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型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效率“量质提升”。贯彻落实金融服务理念,开展“银政企保”对接工程,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贵的问题。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丰富与完善,激活金融要素,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大力开拓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中多样化的融资工具,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逐步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创新发展各类金融机构,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企业上市。积极发展股权投资机构,鼓励并支持社会资本发起各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创新融资方式,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促进产业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4.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宏观管理,推进综合监督,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探索具有潜江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知识普及,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三贴近”原则,依托新闻媒体、网络载体、金融网点实体、社区专栏等阵地,以电视、广播、网络等为媒介通过政策解读、金融沙龙、案例剖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对金融风险的正确认知,让社会公众知风险、懂风险、防风险,进而构建事前风险防范的牢固防线。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链条管理和分工协同。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管机构必须管行为”的原则,依托教育、民政、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金融风险监管监测,落实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责任。强化风险源头防控,严格市场准入监管,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加强金融监管设施建设,推进金融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排查工作,对重点隐患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政策,积极采取金融、财政、税收等综合手段推动金融风险化解。完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实施穿透式、全覆盖的监管措施,密切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严格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托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发动群众和各主体,优化有奖举报机制,推动监管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延伸。制定《潜江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深化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行动,化解非法集资案件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构建非法集资案件立案管理信息共享系统,统一数据统计标准、立案标准统计口径。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惩处力度。

专栏六  优化金融生态重点建设项目

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硬件建设。大力引进新型支付结算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型支付结算方式进驻潜江。加强金融知识宣讲,培养市民金融素养,引进培养金融人才服务本市金融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对非法集资、诈骗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领导落实到金融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将党建作为第一责任,大力实施“雁阵工程”,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金融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保障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金融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建立市政府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发挥金融科研机构、人员的参谋作用,深入开展前瞻性研究和政策性研究。完善金融考核指标体系,将金融发展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和评估。健全规划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切实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加强部门沟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定期召开财政、金融、发改、经信、科技、农业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形成金融工作合力。

切实提高金融综合治理水平。赋予金融监管部门更多监管职权,理清金融监管部门和公检法等机关在金融违约案件中的职能划分,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权责清单。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积极与第三方数据平台合作,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跟踪和评估,从事后发现和化解风险转向事前预警和预防风险。建立高效“政银企”协作机制,提升日常“银企”对接工作效率,妥善安排重大金融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工作,建立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监管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交叉性区域金融风险。

(二)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层面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争取对金融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优化金融政策服务环境。在金融业领域发展重点、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发挥政策导向性作用。丰富金融政策体系,加大对金融法人机构设立、金融人才引进、科技金融创新和金融示范区建设、金融平台打造等金融活动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机构考评办法,加大产业基金与金融融合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创新,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组织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打通政策传导的基层堵点,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可操作、能落地的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制度,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优化“银担合作”“银保合作”机制,多措并举破解抵质押担保难题。

借鉴国内外不断更新的先进理念及实践经验,构建长效学习机制,保持政策工具体系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政策工具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各类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动态,结合实战经验及我市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形成全覆盖、高效能的金融发展政策工具体系。

(三)强化人才保障健全金融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地区、部门间人员交流与学习机制,推动人才培养引进动态联动。组织培训一批经营管理领导和高端专业人才,提升全市金融人才整体素质,满足金融业快速发展需求。强化激励考核,拓宽平台晋升通道,留育金融人才。规划成立“潜江金融研究交流中心”,打造“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分批选送一线金融从业人员进入基地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金融专业知识的培训。

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导并组织金融高端人才交流和招聘专场。与省内各大高校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建立科研、创新实践基地,支持市域金融机构采用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智力入股、成果转化等柔性招揽措施,积极创建企业—政府—高校三位联动的合作方案,以平台依托、合作对接、项目招标等方式引进人才,增强人才储备功能。加大各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金融研究、创新、技术、市场和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人才。制定金融人才工作计划,对引进的金融人才给予生活、工作等方面优惠待遇,加大对地方人才保障。

强化金融人才服务管理。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推工作信息共享,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金融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设立金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高端金融人才给予引进奖励、住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支持。抓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政策机遇,加强与圈内城市合作交流,加快金融人才共享平台、金融智库平台金融专家咨询平台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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