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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 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解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 来源: 《潜江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 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9日 15:5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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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阅读政策解读

潜江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

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一)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工业企业已经不符合新一轮的城市空间布局,其生产经营活动也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

(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对城市发展限定了边界,不能进行无限制、外延式发展。

(三)通过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探索产城融合新途径,开展“退二进三”,以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我市中心城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解决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环境矛盾。

二、政策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定义“退二进三”是指将位于规划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通过采取收回货币补偿、“退二优二”等方式,腾出工业用地空间用于发展教育科研、医卫慈善、商务金融、餐饮旅馆、娱乐体育、网络经济、文化创意、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业、商品住宅等第三产业的行为。

(二)实施范围:潜江市中心城区(东抵东城大道,南抵沪渝高速公路,西抵袁梅路,北抵曹禺路)不适宜发展工业的区域。

(三)退出方式:一是收储,根据企业自愿原则,市政府货币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退二优二”,符合入园条件的,原则上安排进入园区;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原则上收回土地使用权

   )退出程序

1.收储程序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收储申请,经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按下列程序实施具体收储工作

一是核实权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拟收储地块的土地和房屋权属,企业财务状况,资产抵押、查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价格评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征收办委托评估公司分别对拟收储地块的土地、房屋以及相关基础设施投入(不含设备)现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三是方案报批。收储补偿价格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会商会审后,报请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确定。

四是签订协议。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及房屋收储协议。

五是协议实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收储补偿费用,做好资产交接,土地纳入储备库。

2.“退二优二”程序。符合入园条件的“退二优二”企业,老厂区土地房屋以及相关基础设施投入(不含设备)按程序进行收储设备拆迁所产生的搬迁、安装、调试等费用按招商引资政策予以适当补偿。对园区土地按新企业落户条件、程序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对前期企业投资已履约的,入园后享受现行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每年年初编制“退二进三”计划,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所需资金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计划中予以列支保障

(二)加强计划管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区三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储备资金状况等,将工业企业“退二进三”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确保有序推进。

   (三)加强规划管控。一是完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化,强化规划引导;二是严格落户会审,实施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落户工业项目;三是严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凡列入“退二进三”范围内的工业用地,不得补办出让手续,不得批准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办理出让续期和划拨土地转让、抵押手续,不得办理扩改建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四)加强违法查处。一是集中整治。对擅自将工业用途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等其他经营性用途的违法行为,由市“两违”组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二是部门联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以及市市场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健委等部门采取停办备案许可手续、足额征缴相关税收、限制产权处置等方式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强化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及工业园区对本辖区实施范围的工业用地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原招商合同,严控违法建设。

(五)加闲置地处置力度。常态化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严格闲置原因调查认定,规范闲置土地调查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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