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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服装企业出台了哪些奖励措施?

  为了支持我市服装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一、支持服装企业做大做强

(一)财政资金支持。市政府统筹设立2亿元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二)新增地方财力贡献奖励。对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纺织服装规上企业,以2018年至2020年企业实际财力贡献平均数为基数,对企业市级新增地方财力部分,给予70%奖励,奖励期限3年。

(三)鼓励企业入园。对亩平税收达到5万元以上、投资强度亩平100万元以上的纺织服装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普惠政策;对入园租赁孵化园厂房的纺织服装企业给予3年租金减免。

(四)鼓励集团化经营。建立常态化的服装市场整顿工作机制。支持服装企业组建联盟,采取“服装龙头企业+N个服装小微企业”的模式实行集团化经营,培育小微企业个改企、小进规、规改股,每培育一家规上企业给予龙头企业及进规企业各奖励5万元。

二、支持服装企业品牌建设

实施品牌化运作。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作协议,且合作后年纳税申报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并购(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且在潜江设立区域品牌总部纳税申报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并购(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推动区域品牌建设。鼓励建立“潜江裁缝”区域品牌标识系统,每件服装产品标识区域品牌且年度纳税申报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服装企业稳岗强岗

用工支持建立市、镇、村三级招工服务体系和考核奖励办法。鼓励推荐技术工人到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工作。每新推荐1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的,给予500元奖励;对人力资源公司采取派遣形式到服装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给予500元奖励,一年以上给予1500元奖励;对规上企业通过网上平台、线下招聘职工产生的服务费用,给予30%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3年以上的,可购买规划区建设的限价房;支持在江汉职院和职教中心设置纺织服装专业,对录取的学生给予一年的学费补贴。毕业留潜江的优先安排到纺织服装企业工作,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奖补。

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在全市纺织服装企业开展“定员、定岗、定级、定价”,对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通过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员工,按初、中、高级分别给予个人1000元、1500元、2000元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九)支持返乡创业。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潜江籍人士返乡创业、兴办实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入园规模100人以上的纺织服装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来潜就业人员提供落户、社保、医保转接、子女就学等配套服务。

(十)社会保险补贴。对纺织服装企业新招录的纺纱工、缝纫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工伤、失业)个人部分给予等额补贴,最高每人每年补贴1600元。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支持服装企业平台建设

(十一)保障平台建设。支持组建市纺织服装产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行业招商、举办行业活动等,每年由市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协会开展工作。

  (拓展服务功能。支持建设纺织服装产业大数据中心对纺织服装工人立档建卡,建立数字化采集和个性化定制系统,积极创立咨询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纳税等代办服务。对潜江裁缝劳务品牌实施多媒体、多方位的宣传宣传费用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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