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要求
小学新生需年满6周岁方可入学(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一年级新生年龄认定以出生证为准)。
2户籍要求
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户籍,曹禺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学生户籍必须在2023年6月1日前落户城区。城区其他学校不限是否具有城区户籍。
3有效居住证明要求
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以下三类:
-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
- 房屋土地证或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
- 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
以上三类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特别说明:
(1)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直系兄弟姐妹,但需提供证件证明学生与有效居住证明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相关证件证明关系的,视为无效居住证明。
(2)已购买商品房但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以实际入住为准。
4其他类型入学要求
- 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不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到指定学校就读。
- 对在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曹禺小学招生区域内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无城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有效居住证明分别安排到园林一小、园林六小、 园林三小等相关学校就读。
- 市实验小学北校区入学条件及办法:具有园林城区户籍,在实小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学生;
- 三江村原住户居民
- 竹苑、三江明苑小区
- 三江小区
- 公园学府小区
- 徐角社区
- 公租房、廉租房
学生属三江村原住户居民子女,学生随父母亲户籍进行认定,凭户口本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