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红领巾奖章”四星章拟推荐
个人(集体)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和全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红领巾奖章”四星章评选的通知》,共青团潜江市委、潜江市少工委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红领巾奖章”四星章推荐工作。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拟推荐21名少先队员、2个少先队集体为湖北省“红领巾奖章”四星章个人(集体)候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5日中午12:00前向市少工委反馈。反馈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潜江市少工委
2021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共青团潜江市委 通信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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