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公开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下信息:
1.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含解读);
4.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矿产资源、基础测绘、林业发展、湿地保护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
5.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以及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行政许可的结果;
6.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建设行政处罚的依据、结果等信息;
7.用地项目审批、耕地保护、土地整理、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基准地价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市场“招拍挂”、协议出让及划拨信息、确权登记公告、建筑市场造价信息发布等情况;
8.部门预决算、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该表电子版本。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进入潜江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直接申请;也可以在下载《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5.新媒体申请:申请人可以关注潜江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选择政民互动“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我要申请”,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信息公开。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潜江市横堤路20号,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
查阅场所:惠民政策类到市民之家一楼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登记窗口查阅,档案查询凭借单位介绍信或者社区证明到我局四楼档案查阅室查阅
邮政编码:433199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8-6230271
传真号码:0728-6236482
电子邮箱:zrzyghj@hbqj.gov.cn
微信公众号:潜江自然资源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728-623027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潜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24年12月26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