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   |  登录  |   注册

热门搜索:

| | | |

关于寒假期间开展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27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09:34:3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09:35:00 名  称: 关于寒假期间开展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双减”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前期“双减”工作成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健康、温馨的假期,现就寒假期间开展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双减”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战略全局,着眼解决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教育公平和教育生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做了周密安排,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对全市“双减”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要求。各区镇、街道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增强做好“双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

二、细化措施,全面治理。

各地要开展拉网式检查,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禁任何机构寒假开展学科培训,严查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或“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开展“地下”违规学科培训,非学科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控制规模,严厉打击无证培训机构。要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线索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公办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通报市教育局严肃处理。

三、压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地主要负责人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统筹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各部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门会议、制订工作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寒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治理措施,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请各地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寒假期间工作情况,于2022年2月17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邮箱jyjsgb@163.com)

2022年1月21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