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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全镇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以塆台建设作为撬动美丽乡村建设的点,构建“政府主导+农户参与+社会支持”的模式,努力打造美丽生态宜居乡村。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坚持把美丽塆台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打造具有高石碑特色的幸福生活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广大农民群众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创党委政府、群众主体、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美丽塆台建设新局面。
(二)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顺应各村发展规律,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美丽塆台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着力打造一批符合各村“村韵”的美丽塆台。
(三)坚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美丽塆台建设。坚决杜绝简单的“刷白墙”“修篱笆”等“形式主义”工程,坚持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三、工作标准
(一)庭院净。庭院周边、房前屋后落实农户“三包”制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积极引导群众保持干净、整洁,无“粪、杂物、垃圾”等堆占现象,统一设置每组、每户生活垃圾堆放点,垃圾无外溢,基本无臭味。暂时不能入院的门前杂物,要堆放整齐。农户院内整洁,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及时整理自留地高杆农作物或搭架种植瓜藤作物。
(二)村庄美。田间地头保持与周边环境和谐一致,做到渣土堆、乱石堆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无散乱弃枝、无垃圾堆、农药瓶、大棚塑料膜、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残留,及时清理整治复耕。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无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全面杜绝露天焚烧。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实现应绿尽绿,定期统一修剪和清理,做到绿化、美化、亮化协调统一,提升绿化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村组内主要街道、小巷路面平整洁净、道路畅通,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乱涂乱画,无违规户外广告和张贴物。
(三)河渠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镇级渠道由镇级负责,村级河渠、组级沟渠按照“谁受用、谁捞草、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村各组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开展河渠整治、清障除杂(河道及两岸)、林木管护,确保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拆除旱厕,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实现应改尽改,狠抓厕所粪污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坑塘河渠,强化日常运行维护。
(四)乡风淳。村组内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有反映新时代新风尚新作为的墙绘、宣传栏、小品等符合各自“村韵”的美化工程,有醒目的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等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以及村集体组织的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各类评选活动。
四、实施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9月15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9日)。利用村村通广播、村组干部入户、“塆台夜话”、横幅、标语及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美丽塆台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共同缔造”理念入脑入心、家喻户晓,统一思想,调动群众参与美丽塆台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二)决策共谋阶段(3月19日-4月16日)。坚持民事、民议、民决、民管,建立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两委”会议、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村组会议的方式把农户参与、认同、满意作为基本要求,项目干什么、怎么干要先通过农民群众民主议事,实行民主协商。
(三)项目制定阶段(4月17日-4月28日)。各村根据实际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美丽塆台建设方案并上报至镇农办,由镇农办进行初审。
(四)项目审批阶段(4月29日-5月14日)。镇农办对各村上报建设方案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各村方案进行汇总上报至镇党委研究审批。各村建设方案审批通过后,由各村将建设方案在本村进行公示。
(五)项目实施阶段(5月15日-7月15日)。各村以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为主,开展义务劳动活动,形成户户参与、人人共建的工作局面。在建设过程中,凡是需要变动建设方案的,要严格按照程序上报至镇农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建设变更。
(六)群众评议阶段(7月15日-8月28日)。各村成立由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等人员组成的群众评议小组,对各村美丽塆台建设成果进行评议。
(七)现场验收阶段(8月28日-9月10日)。采用专班考评模式,对各村美丽塆台建设工作进行年终考核验收评比。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对完成质量不高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考评结果较好的给予资金奖励。
(八)总结表彰阶段(9月15日)。镇农办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表彰名单并选定相关村召开现场表彰会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直相关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塆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办,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村成立美丽塆台建设领导小组作为落实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塆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强力推动落实。
(二)科学编制规划。对美丽塆台建设,要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塆台建设规划,确保美丽塆台建设落到实处。
(三)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美丽塆台建设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对美丽塆台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变“要我建”为“我要建”,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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