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15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10:1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10:10:00 名  称: 高石碑镇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8 10:1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潜江市委平安潜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平安办〔20233号)文件精神,夏季是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我市近三年来连续发生未成年人溺水身亡事件,严重影响平安校园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四方责任,健全联防联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有两全”(“四有”即:每条河流有责任人、重点水域有人包段管理、重点时段有人巡堤巡查、重点人群有人帮教看护;“两全”即:宣传要全方位、监管要全覆盖),以学校周边水域、兴隆河沿岸及汉江沿线为重点,全面排查溺水事故隐患点,并且通过多种宣传等方式,在全域范围内做到居民全知晓,努力实现全年零溺水事故的工作目标,有效推动“平安校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高石碑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职责

镇政府:统筹安排我镇防溺水联防联动工作的开展,并做好协调工作。

水利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做好辖区内的河流、湖泊的日常巡查,并对涵闸泵站做好日常检修,及时发布水情信息,确保水位上涨之时各村、各单位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派出所: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学区(含各学校):组织好学校对学生长期进行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工作,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做好各水域巡查工作。

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村(社区):建立村(社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三、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至4月底

1.广泛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学校根据《高石碑镇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村社区、全校进行部署动员,分析安全形势、明确目标任务。按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全员尽责”的要求,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完成“三个建立”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

2.抓好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重点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①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②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③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④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⑤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⑥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⑦建立每天课后“一分钟教育”和每周一次“温馨提示”的制度,放假期间不间断。教育学区、村社区: 要在江河、湖泊、池塘、施工水坑等危险水域地段完善醒目的防溺水警示牌;⑨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或 LED 屏幕滚动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小常识或动画视频;⑩对重点水域开展每天一次的巡逻,广泛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各村社区要安全专人用广播播放防溺水警示教育内容,各村社区要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逐一上门进行宣传警示,特别是留守儿童,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进一步引起家长和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全面强化生命安全意识和生存救护能力。同时,更要强化监护人的监管义务与责任。此项工作贯穿全年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初-5月中旬)

各村社区、各学校要切实对校园和周边及其他的学生活动范围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排查,完成对辖区内涉水地段隐患、救援设施四个一及重点人群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要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未成年学生和家长。要积极联合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展开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迅速限时整改,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隐患不消除决不罢休。完成辖区内未成年人统计,建立四方包保台账,细化责任名单。

(三)防控管理阶段(5月中旬至10月中旬)

1.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各学校巡逻队开展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常态巡逻并做好记录,宣传车喇叭要进行高密度全覆盖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家长群等渠道,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学生熟知和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危险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2.压实家长监管责任。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知晓学校和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危险水域,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警示,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突出重点目标管控。在学校开学之际,重点加强对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 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4.健全齐抓共管机制。镇政府督促镇直有关部门落实在 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湖泊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镇直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要发挥“河湖长”的作用,重要时间节点要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制定巡逻时间表,建立值班巡逻记录台账。节假日期间,各学校值班值守人员、村社区值守人员要加强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地段的安全巡逻工作,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四)总结评价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

1.落实“安全教育第一课”。深入推进和组织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把防溺水工作作为教育宣讲的重要内容,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位一体安全教育模式。

2.持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继续抓好“十个一 ”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大讨论活动。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拓展学生自我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3.扎实推进安全制度落实。全年扎实推进防溺水的各项 工作,主要是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形势分析、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等安全措施。

4.整理台账资料固化成果。总结年度预防溺水工作成果,完善预防溺水工作资料台账,形成有价值的应用成果和经验材料。对工作有特色、未发生溺水事故的村社区结合年终考核通报表扬中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一)不断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保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预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逐级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年级和班级。

(二)周密细致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我镇实施方案,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紧盯关键防控措施、紧盯重点危险水域、紧盯重点学生群体、紧盯安全责任落实,制定具体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各学校按要求制定的工作方案、防溺水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督查;学校要对常规管理、家校沟通及联防联控工作进行日排查,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凡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溺水事故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


附件:高石碑镇防溺水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




附件


高石碑镇防溺水联防联动工作

领 导 小 组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镇防溺水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决定,特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张小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党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  俊 党委副书记

杨小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龙  龙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鹏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  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董正刚 人大专职副主任

成 员: 汤雨芳 社会事务办主任、民政办主任

周  鹏 经发办主任

王  雨 政法办主任

张  恒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曹  芹 经发办干事

林  婷 党政办副主任

黄祥呈 水利站站长

王  炎 派出所所长

毛芮生 学区主任

          曾瑞兵 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区),龙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芮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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