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后湖农场机关效能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64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湖北省国营后湖农场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5日 11:11:38 文  号:后发〔2020〕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11:11:38 名  称: 关于印发《后湖农场机关效能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8 11:11

 

各分场、农场机关党委、场直各单位党支部,各分场、农场各部门,场直各单位:

为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农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农场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后湖农场机关效能考核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各部门,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照章办理。请各分场场直各单位参照执行。

 

 

 

中共湖北省国营后湖农场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后湖农场机关效能考核办法

2020年试行)

为以更高态势提升队伍治理建设,以更高标准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执行力、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效果,完成党委决策部署和农场全年工作目标,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根据上级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机关内设科室、党委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聘用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机关内设科室有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研室、主体办、发改办、机要科、后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办、招商办、环保科、统计科)、社会事务办公室(信访办、维稳办、禁毒办、铁路护路办)、规建管办公室(危改办、三产办、招投标办)、财政所(物价科、潜泓公司、结算中心)纪委(监察科)、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妇联)、文教卫办公室(卫生科)、民政办(扶贫办)、农办(水利科、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装部(拆迁办)、计生办(老干科)、移民办、文化站、审计科、人大联络处办公室(人社中心、劳资科)、政协活动组办公室、工业园区管委会(改革办)、工会(统战)、征收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

二、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统一、简便易行、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突出创新、奖惩过硬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得分由部门工作、个人履职尽责、年终民主测评、年终奖扣分组成。其中部门工作40分,个人履职尽责40分(月奖励分另加),民主测评20分(部门和个人15分、联系点5分)。个人年度效能考核得分=部门工作全年平均得分+个人履职尽责全年平均得分+年终部门测评得分+年终个人测评得分+年终联系点个人测评得分+加年终部门个人奖励分-年终部门扣分。  

考核方法

考核按月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中部门工作、个人履职尽责按月考核,年终民主测评、年终奖扣分年终考评。

一)部门工作

基准分40分,采取扣分制。

1、考核内容。基准分仅考核农场党委、农场调度的月重点工作,由党政办根据农场全年目标任务按月分解落实的工作、党委会及农场主要领导部署的工作、上级部署的相关工作、各部门下月工作计划拟出,报农场主要领导增减修改审定签批,每月初以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下发。

2、考核评分。月重点工作完成效果分完成效果很好、基本完成、有一定效果、未完成4个层次,由党政办根据结帐会及牵头责任部门递交的月重点完成情况材料初步拟出,报农场主要领导修改审定签批,次月初以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下发。每项重点工作被评定为完成效果很好不扣分,基本完成扣4分,有一定效果扣8分,未完成扣20分;扣分由牵头责任部门和协同配合部门共同承担,但协同配合部门承担的协同任务完成到位的不扣分,具体扣分由牵头责任部门向党政办提供,不提供视同协同部门不扣分;各部门漏报本部门应纳入农场月重点工作而导致该项工作受上级督查通报批评或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扣20分;没有月重点工作的部门按有月重点工作各部门平均得分计分。

(二)个人履职尽责

由基准分+进取分组成。基准分40分,采取扣分制;进取奖励分不设上限。

1、考勤情况(3分)。上下班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工一天扣1分,旷工10天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值班值守(3分)。缺岗一次扣1分;值班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激化引发上访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严重的加倍扣分。

3、理论学习(5分)。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5分;不认真记录学习笔记、笔记不全每次扣0.5分,不按要求写心得体会的每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上级学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中途退场扣1分,被上级通报的扣3分并书面检讨。

4、工作态度(5分)。办事人员反映服务态度差,效率不高,每次扣0.5分;办公时间上网游戏、娱乐、聊天、网上购物、证券交易每次扣0.5分;办事拖拉,互相推诿,延误工作的每次扣0.5分,不经请假办公时间脱岗每次扣0.5分;办公时间不经请假办理私事每次扣1分。主管工作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属实一次扣5分;被省级主流媒体曝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属实一次扣4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属实一次扣3分。

5、服从安排(6分)。比照后综办〔2017〕1号明确的机关各部门职责及人员分工,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正当安排的每次扣3分,悔过态度不端正,反省不深刻,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每次扣5分。不执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2分;处置突发事件不及时,影响单位整体工作质量的扣3-5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6、个人素质(6分)。工作中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每次扣0.5分;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移送派出所给予处理;个人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每次扣1分,影响面大的扣3分并写书面承诺;办公室物品摆放凌乱每次扣0.5分,不能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的每次扣0.5分,因管理不善造成办公设备设施损坏的扣1分;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扣6分。  

7、业务能力(6分)。不熟悉本职业务,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开展的1分,受农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不按工作程序办事,造成工作贻误或失误扣1分;上级检查因业务不熟悉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不能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8、信息资料上报(6分)。信息材料上报超时每次扣1分;谎报、漏报扣1分。本部门对口上级单位来场督查工作,原则上由本部门接待(包括汇报材料),确需党政办配合的,需提前1天沟通协调,并及时将所撰写信息和所拍摄照片报党政办,因此造成工作受上级领导批评等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5分。  

9、进取奖励加分(上限20分)。月度或季度工作受到省级通报表彰的一次性加20分,受到市级通报表彰的一次性加10分,受到场级通报表彰的一次性加 5分(集体奖:责任部门人员均享受上述奖励加分,其他协同部门减半加分,此项奖励分由责任部门提供奖杯、奖状或表彰通报等证明并提供协同部门名单;个人奖:以提供的奖杯、奖状或表彰通报等证明给个人加奖励分)。在农场公众号发表的每篇加0.5分;在市一级媒体媒介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潜江信息》和《潜江政务信息》上发表的每篇加3分;在省级媒体媒介发表的每篇加5分,中央级媒体媒介发表的每篇加10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层级媒体媒介发表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可得分计算。  

(三)年终民主测评

1、场领导评议(10分)。其中部门和个人各5分。由场(区)领导班子成员对部门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无记名考评,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4分;基本称职的每票计3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计算平均得分。部门得分计入部门每个人,跨部门人员以就高不就低得分计入该人员。

2、机关全体作人员、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驻区各单位负责人民主评议(5分)。机关全体作人员、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驻区各单位负责人对部门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无记名考评,优秀等次的每票计2.5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2分;基本称职的每票计1.5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计算平均得分。部门得分计入部门每个人,跨部门人员以就高不就低计入该人员。

3、联系点民主评议(5分)。由联系点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机关联系该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无记名考评,优秀等次的每票计5分;称职等次的每票计4分;基本称职的每票计3分;不称职的每票计0分;最后平均得分计入个人。

(四)年终奖扣分

仅指获得年度表彰加分及完成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效果加分两项。(奖励分不设上限)

1、年度工作获得国家级发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3分;获得省部级发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2分;获得市级发文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1.5分;获得管理区或市直单位发文表彰或通报表扬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1分。(集体奖:责任部门人员均享受上述奖励加分,其他协同部门人员减半加分,此项奖励分由责任部门提供奖杯、奖状或表彰通报等证明并提供协同部门名单;个人奖:以提供的奖杯、奖状或表彰通报等证明给个人加奖励分)

2、承担国家级现场会(不含调研、考察类工作)或工作经验受到中央领导批示,在全国范围推广的,奖3分;承担省级现场会(不含调研、考察类工作)或工作经验受到省领导批示,在全省范围推广的,奖2分;承担市级现场会(不含调研、考察类工作,有市领导出席)或工作经验受到市领导批示,在全市范围推广的,奖2分。(牵头责任部门人员均享受上述奖励加分,其他协同部门人员减半加分)

3、承担全市区镇处党政领导班子目标体系指标考核任务的部门每单项考核指标在农垦系统排名第1的奖1分,排名第2的奖0.5分,排名第3的不奖分也不扣分;在全市区镇处排名前3位的奖励2分(责任部门人员均享受上述奖励加分,其他协同部门人员减半加分);每单项考核指标排名没列农垦系统前3的,扣2分(责任部门人员扣分,其他协同部门人员减半扣分);在全市区镇处排名后3位的扣3分(责任部门人员扣分,其他协同部门人员减半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个人年度效能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不到90分的为称职,70分(含70分)至不到80分的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的依据。

(二)对评定为优秀、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发全额绩效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发绩效的90%,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视其具体情况,报请农场党委调整其领导职务或工作岗位。

(三)对评定为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扣除全年绩效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及末位淘汰

 1.第一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进行通报批评,排名最后两位的降职使用;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

 3.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且排名都是最后两位的责令辞职。对新招录或聘用的人员以签定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干部被免去现职,农场按工作需要可另行安排适当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辞职处理。被责令辞职的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1. 考核中发现干部违纪线索,由农场纪委进行调查。对违纪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场长为副组长,其他场(区)班子同志为成员的场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组成人员为机关内设部门各负责人其中党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内设部门负责人按职责履行机关效能建设相应责任。

    、实施时间

    1农场机关效能考核办法由农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农场机关效能考核办法自印发之起执行2020年度为8个月)党政办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按月考核类汇总结果通报公示。个人年终效能考核得分在市有关年终总结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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