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浩口镇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浩口镇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浩口镇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彻底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摸清辖区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底数,对整治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场所,特别是300m2以下小作坊,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清理整顿,直至取缔关闭,为促进服装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安全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浩口镇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廖果华 镇党委副书记
王俊峰 镇人大主席
严友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雷 展 党政办主任
汪 华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 瑞 党政办副主任
彭 涛 信访办主任
胡 君 派出所所长
冯 磊 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椋晋 供电所所长
宋 宇 司法所所长
郑中武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丁 鸣 观音片总支书记
柳卫军 洪宋片总支书记
王良福 浩口片总支书记
田宜民 三才片总支书记
各村(居)支部书记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起草,组织统筹协调专班人员开展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集中查处、整改回头看;负责对查出的不合规“三合一”场所提出处罚意见并交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汪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对上联系、组织、协调、推进、督促、验收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30日
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专班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宣传发动,宣传服装产业政策规定和安全要求。发动村、社区、小组力量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信访受理举报方式,确保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二)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0日
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做到辖区内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的市场监管登记注册情况、用工人数、消防安全、人员保险缴纳、隐患排查整改等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台账清单。
(三)专项整治阶段
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20日
对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督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单位要及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处置。
(四)巩固阶段
时间:2022年1月21日-2023年12月30日
将服装产业“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长效查处机制,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当前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将专项整治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
(二)深排细查,注重实效。整治工作要深入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进行复查。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对拒不整改单位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对隐患整治不到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引导300m2以上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组织1500m2以上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积极引导服装企业小进企、企进规,逐步做到入园生产、规范经营。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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