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众戴口罩防疫措施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469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众戴口罩防疫措施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1 00:00 来源:熊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步加强公众戴口罩防疫措施的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不断提升公众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居民戴口罩防疫措施,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助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公众防疫氛围。

1.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横幅等传统媒体权威性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形式活泼、覆盖面广的不同优势,持续推送公众戴口罩相关科普信息,要求每月推送戴口罩等公众防疫措施媒体信息不少于8条,让自觉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成为居民自觉。镇指挥部各组成要充分运用“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戴口罩指数。(责任单位:镇委宣传办、镇指挥部、各(居)单位)

2.积极开展专业科普宣传。镇指挥部防控救治专班要组建专业人员构成的健康教育科普团队,通过科普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公众防疫知识健康科普,详细解读《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引导城乡居民正确规范佩戴口罩,让防疫知识潜移默化融入镇民工作生活日常。(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3.加强公共场所防疫宣传。城管、交通、经发办、民政办、文化站、市场监管所等行业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防疫责任,督促各行业单位利用LED大屏、迎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戴口罩公益广告,利用公交车站、文体广场、酒店、网吧、超市等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并高频次滚动播放佩戴口罩宣传标语、小视频等,通过部门沟通协作、联防联控协作、合力共同推动口罩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 村镇服务中心、交通分局、民政办、经发办、文化站、市场监管所、)

(二)动态开展戴口罩监测,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镇指挥部要组织专班专人采取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公共场所居民戴口罩行为进行动态监测,重点对卫生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大厅、公交车站、网吧、宾馆酒店等7类人员流动大、易聚集场所公众正确戴口罩的情况进行抽查测评,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单位负责人,并通报行业监管部门,督促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排除可能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卫生院、经发办、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分局、派出所、文化站、镇指挥部)

)强化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佩戴口罩措施落地

熊口镇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公共场所公众戴口罩列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督查专项,切实压实防疫管理责任。城管、交通、经发办、民政办、文化站、市场监管所、卫生院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严格督促各单位人员确佩戴口罩单,组织戴口罩专项督导督查组,深入商场、超市、集贸镇场、药店、村社区卫生室等公用区域一线进行暗访督查,强化日常培训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各村(居)、直各单位和经营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在出入口进行值守、在公共区域进行巡查,督促正确佩戴口罩单,探索将引导居民进出社区、小区、村部、商超、酒店、公园佩戴口罩工作的纳入文明城镇、卫生城镇等创建内容。(责任单位: 镇指挥部督查专班、 镇创文办、镇创卫办、各村(居)、直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各村(居)、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将公众正确佩戴口罩单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公众戴口罩防疫知识的媒体报道和科普宣传;各村(居)、城管、交通、经发办、民政办、文化站、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督促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交通站场、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农贸镇场、餐饮、商超、酒店、药店、福利院等单位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宣传,落实戴口罩防疫措施;城管部门要协调做好戴口罩户外大型公益广告投放工作。镇指挥部将定期通报各各村(居)、单位戴口罩工作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严格通报,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责任单位: 镇指挥部、各村(居)、镇直部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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