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11:59 来源: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潜。所有来(返)潜人员应在抵潜前7天内通过“湖北健康码——来(返)鄂信息申报”主动报备,抵潜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潜后,省外来(返)潜人员须落实5天社区健康监测(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省内市外来(返)潜人员落实3天社区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社区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

2.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参加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不得邀请外省(市)人员参加,不得邀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其他风险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

3.各级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查核酸、戴口罩、一米线要求。景区景点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进入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下同);进入宾馆酒店、KTV、网吧影院、体育馆、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持有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倡导在校师生非必要不离潜,确需离潜的需向学校报备,返潜时须落实3天社区健康监测。与学生(幼儿)共同生活的家长请主动配合学校开展核酸和行程码查验报备等工作。

5.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照51检要求,主动、及时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收到来自社区和疾控部门的流调电话、提醒短信时,如实反馈近期相关活动轨迹,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风险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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