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潜江市路灯管理局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17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11:13:1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11:13:11 名  称: 2023年度潜江市路灯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1-18 11:13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度潜江市路灯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部门收支总表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收入总表的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3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的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无)

六、关于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3年政府性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无)

九、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112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3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路灯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负责城区路灯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潜江市路灯管理局

                 第二部分 路灯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部门收支总表的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单位资金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我单位收入总预算1663.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411.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7.97万元。

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预算为城乡社区支出1663.00万元;按支出类别分类总计1324.37万元,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142.99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569.55万元,其中包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69.5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00.0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总计为1663.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资本性支出300.00万元。

二、关于2023收入总表的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收入预算1663.00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525.03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137.97万元。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9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政府性基金950万元,占总收入的57.12%;其他收入411.12万元,占总收入的24.72%上年结转137.97万元,占总收入的8.3%。

2023年总收入比2022年1324.37万元增加了338.63万元,增加了25.57%,主要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了23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了108.63万元。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支出总计1663.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人员类项目支出143.4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63%;运转类项目支出569.5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4.25%。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又分为公用经费项目269.5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0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57.12%。

2023年总支出比2022年总支出增加了338.63万元,增加了25.57%,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1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了23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了89.09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11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0.00万元

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预算为城乡社区支出1113.91万元;按支出类别分合计1113.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47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9.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50.0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合计为1113.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45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95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864.37万元增加了249.55万元,原因为政府性基金增加了230万元,增加28.87%。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4.37万元增加了19.54万元增加了13.53%,增加原因为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情况说明

2023路灯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91万元,比上年预算84.37万元增加了79.54万元,增加了94.28%,其中人员经费增加了24.3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了55.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减少了2.88万元,减少48%。其中公车运行费比上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2.2万元

、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项目支出950.00万元,比上年720万元增加了230万元,增加31.94%,增加原因为增加了一个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目230万元。

、关于202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6.0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366.06,分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5万元与上年预算93.22万元相比,增加了272.84万元,增加292.68%,增加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增加。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支总计1663.00万元,与上年1324.37万元相比,增加了338.63万元,增加了25.57%,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1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了23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了89.09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4.37万元增加了19.54万元增加了13.53%,增加原因为公共预算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720万元增加了23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收入增加了89.09万元。

(二)机关运行费

2023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69.45万元,比上年预算14.23万元增加55.22万元,增加388.05%,增加原因为增委托业务费60万元由项目支出调整为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6.0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366.06,分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5万元与上年预算93.22万元相比,增加了272.84万元,增加292.68%,增加主要原因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道路巡查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作业车辆)3辆。其中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作业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具体涉及系统政府性基金项目2个,为路灯运行维护费经费,金额合计为950.00万元。

第三部份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指城管系统二级单位从局和除财政以外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投拨付资金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城管系统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项目收支结转到本年继续执行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指城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局机关及系统各二级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及事业发展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城管系统归口统一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局人员经费支出及系统离退休职工活动支出。

9、医疗卫生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城管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城管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路灯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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