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本级)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本级)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3年度本级决算于2023年1月12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3年度本级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及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城区公园、游园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景观灯饰、临街立面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七)负责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火车站站前广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亮化美化等综合管理。
(九)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督办、检查、考核,负责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公司运营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全部工作。
(十二)负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全部工作。
(十三)负责城区路灯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两违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城管执法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
部门预算(本级)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我单位总收入预算2202.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80万元,其他收入157.00万元,上年结转单位资金248.77万元。总支出预算2202.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44.59万元;按项目分类为:人员类项目支出341.17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584.3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276.8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33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为220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79万元,占2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6.8万元,占57.97%;其他收入157.00万元,占7.13%;上年结转单位资金248.77万元,占11.30%。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情况说明
2023年城管局本级支出总计2202.36万元,分别为人员类项目支出341.17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2.7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61.6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276.80万元。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6.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6.59万元。按支出类别分为人员类支出241.17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78.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276.8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3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79万元。人员类项目支出241.17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78.6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7.96万元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30.66万元。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4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预算数18.6万元总计减少7.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0万元,公务用车增加了2.5万元主要是城管委公务用车支出费用。
八、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276.8万元,为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276.8万元。
九、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2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5.00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1189.2万元,面向小微企业135.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202.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79万元,比上年预算512.88万元增加6.91万元,增加1.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8万元,比上年预算1015.4万元增加261.4万元,增加25.74%,主要原因为项目拨款增加;其他收入157万元,比上年预算120万元增加37万元,增加30.83%,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预算增加;上年结转单位资金248.77万,比上年预算300万元减少51.23万元,减少17.08%,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项目结转减少。
(二)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为147.96万元。比上年预算159.42万元减少11.46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三)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7.18万元,比上年1197.37万元增加149.81万元,增加12.5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8万元,比上年减少125.13万元,减少84.9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5.00万元,比上年增加274.94万元,增加26.18%。
(四)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共有车辆1辆,其中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作业车辆0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城管局机关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具体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38.46万元。
第三部份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指城管系统二级单位从局和除财政以外其他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城投拨付资金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城管系统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项目收支结转到本年继续执行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指城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局机关及系统各二级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及事业发展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城管系统归口统一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局人员经费支出及系统离退休职工活动支出。
9、医疗卫生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城管系统各单位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城管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城管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城管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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