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114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10:30:00 文  号:潜城文〔2020〕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11:00:00 名  称: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09 11:00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廉政教育,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深化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践行“四种形态”,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长和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主体办,由主体办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支部)要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防止腐败。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财务、项目建设、设备采买、公车、公务接待的管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每年向局党组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三)统筹谋划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突出政治把关、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规范权力等方面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坚持做到“七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上报一份述职述廉报告。

二、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一)严明纪律规矩。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思想引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让廉洁成为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基本生活方式。

(二)加强党内监督。局党组、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 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围绕重大工作部署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三、突出执纪问责,坚决惩治腐败

(一)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萌芽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核实或警示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要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案办案的震慑功能,达到遏制腐败的治本目的。

(二)坚决遏制腐败行为。对腐败现象一律零容忍,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项目建设领域、公务用车、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和纪检组及时查处系统内的违法乱纪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行政执法来谋取利益的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备采买制度、项目建设监督制度等,形成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处置的风险防控机制,构建起“思想防控、制度防控、技术防控”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制度的“笼子”扎密扎实扎牢,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发挥警示作用;突出抓好管人、管事、管钱等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家庭促廉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五、活动及时间安排

(一)1月份,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月份,组织召开城管执法2020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会,部署2020年城管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3月份,局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并开展讲党课、谈心谈话活动。

(四)4月份,全力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我局各项工作。

(五)5月份,局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会报告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六)6月份,开展“十进十建”各项工作

(七)七月份,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半年工作检查考核。

(八)8月份,开展第21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九)9月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十)10月份,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

(十一)11月份,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软件资料专项督办检查。

(十二)12月份,迎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职责。为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常开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对照局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及时掌握情况,定期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协调。局主体办主动协助局属各党总支支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主体办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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