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单位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发挥新媒体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更好地宣传潜江市城市管理工作成果,充分展示传递蓬勃向上的潜江城管人面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微信服务号基本内容与架构
微信服务号名称:潜江智慧城管
主要功能模块为:
(一)聚焦城管。包括两个子项目
1、城管快讯:工作动态(以城管工作简讯为主)、城管新闻(城市管理方面的新闻报道)、城管人风采(城管局系统劳模、先进事迹展示)
此模块内的各类新闻、信息发布没有次数限制。
2、通知公告:单位概括(城管局及局属各单位简介)、政策法规(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类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涉及城管局系统相关审批、处罚、办事的流程指南介绍)、公示公文(公告、通知以及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公示类信息)
(二)上报中心。包括四个子项目
1、微信上报:通过微信服务号上报城市管理类案件
2、电话报案:通过微信服务号转接12319、12345热线电话投诉
3、意见建议:通过微信服务号提交对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议、意见
4、问卷调查:通过微信服务号开展征求意见、民意调查等。
(三)服务中心。包括两个子项目
1、便民服务
2、个人服务中心:积分规则、反馈信息等
(四)新闻推送
本模块只置顶群发推送较为重要的新闻、视频、信息等内容,在腾讯公司提供的工作界面操作,每月可群发推送重要新闻信息4次。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城管执法局微信服务号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龚义海任组长,戴宇锋、黄冬林、张立明、胡飞、漆艳、吴隽、梁金平任副组长,城管委办、垃分办、局机关科室长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漆良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诗海、王瑄任办公室副主任。局属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各单位联络员,每个单位确定2名以上通讯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培训联络员与通讯员。(联系人:王瑄,邮箱:qjscsglj@163.com,联系电话:6491006)
(二)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
为尽快推进微信服务号运营,现将有关科室及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运营管理总协调。负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信息发布工作统计、审核、考核、督办工作,按月公开报送信息排名;具体负责“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中“工作动态”、“城管新闻”板块公开信息内容的编辑、审核和发布工作;负责提交各科室、单位发布信息到OA审批系统。
2、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中“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板块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和发布工作。
3、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宣传。
4、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运营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市民通过微信服务号上报案件的核实、交办和反馈评价工作,负责“意见建议”、“问卷调查”的征集、整理和评价上报工作,负责微信服务号用户数据和积分管理工作。
5、局属各单位。负责“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工作动态”、“城管新闻”素材的报送工作。
6、其他相关部门、局机关科室如市城管委办、垃分办、项目管理科、业务管理科等职能科室,按照业务分工编辑及报送重大事件信息。
三、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备案
“潜江智慧城管”微信服务号信息发布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事前审查原则和依法审查原则,建立审核备案机制。
(一)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及局属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信息员编辑的发布信息文字、图片内容初步审核,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提交oa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合法性、保密性及文字内容修饰等预审,确定信息发布类型,按业务分线,分别由局分管领导对发布信息审核、确认后上报局长审核。
(二)信息发布严格存档备案。所有发布信息由局办公室存档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发布信息的原始资料、审核签字确认资料。
(三)信息发布操作专人负责。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登录微信及数字城管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后台,按照审核、备案确认后的信息发布。
(四)信息发布审核备案流程。
1、新闻信息发布:编辑人员编辑信息--科室(单位)负责人初审—提交OA系统送签(提出是否热点推送发布建议)--局办审核--局领导审查--数字中心按照审查、备案结果发布。
2、公示公开事项发布:科室(单位)负责人初审--提交oa--局办审核--局领导审查--数字中心按照审查、备案结果发布。
四、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微信服务号运营管理分为四个阶段:
(一)内容准备阶段。12月18日至22日
1、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提供单位简介、职能、公开电话、单位地址及门牌照片。12月18日前上传至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城管委办、市垃分办、局属各单位)
2、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将 “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板块公开信息内容上传至数字中心。12月18日前上传。(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3、将局系统全国劳模、省劳模、市级以上劳模事迹、照片收集上传至数字中心。12月22日前上传。(责任单位:政工人事科、工会办及局属相关单位)
4、城管委办、垃分办、局项目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将2020年工作亮点照片、文字上报至机关党委办,每个单位部门至少报一项以上。由专业人员编辑、完善,按程序后发布上线。
(二)发布上线阶段。12月23日至12月28日
局办协同市场化专业公司与数字中心对接,在12月28日上线,举行媒体新闻发布仪式,并继续做好调试、完善工作。
(三)推广运营阶段。12月29日至30日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微信服务号推广工作:
(1)城管委办、垃分办以全市管理范围、单位、对象进行推广;
(2)城管支队、规划支队以管理权限、对象进行推广,求做到管理对象商户、单位全覆盖;
(3)环卫局以收费对象进行推广,要求做到收费对象商户、单位全覆盖;
(4)农卫局以各区镇处城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对象进行推广,要求做到乡镇人员全覆盖;
(5)局属其他单位按照管理范围进行推广;
(6)与城管执法局相关所有市场化公司,各管理单位负责推广。
具体推广任务指标另行确定。在公众号推广运营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联系相关商家开展礼品赠送活动,增强推广力度。
(四)提高巩固阶段 12月31日以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广运营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对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同时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互动,形成良性发展,不断提高公众号日活用户数量。
五、运营管理等其他规定
(一)“潜江智慧城管”公众号运营管理原则上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内容选题规划、新闻撰稿、舆情监测与管理。包括内容和图片搜集、整理、编辑及发布, 提高影响力和关注度。
(二)局办协调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日对本单位微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解决,如不能马上解决报单位相关部门,避免不良影响,并对不正常的状态全过程做文字记录。
(三)实行信息报送积分制度,对机关科室、部门、局属单位提供稿件素材在公众号上发布的采用积分制管理。提供发布一篇得5分;浏览量超过1000人加5分,达到2000人加10分,3000人以上加30分。每季度一排名,年底汇总进行评比、奖励。由局办统计汇总报局领导审查后公布。微信服务号信息报送积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