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发布日期:2023-05-10 11:10 来源:市采购办

按照坚持“小切口”推动“大变化”的理念,为了服务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釆购内控机制,近日,市财政局在我市实施了政府采购专员制度。

“政府采购专员制度非常人性化,我们这种新近加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商户,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流程和资金流程完全不懂,还好有了他们帮我们详细解读采购流程,履约验收,资金拨付,让我们顺利地完成了业务。”丽美物业公司负责人马涛说道。

据了解,政府采购专员制度规定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必须明确一名人员为政府采购专员,专门从事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并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指导,协调和规范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专员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协调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组织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协助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拨付等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专员制度,破解中小企业不了解政策的问题,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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