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六举措”,推进财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3-05-30 13:25 来源: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潜江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推进财政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信用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明确职责,规范权责清单。结合各科室部门责任清单,科学界定部门职责,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按照“依法规范、有序推进”“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结合会计业务工作和财务管理,召开内控制度专题培训,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编报内控制度报告。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环节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动奖惩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申报、拨付、政府采购招标、财政投资评审等流程监管,着力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三、限制惠企资金的申请。协调配合发改等部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四、强化政府采购信用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规范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市局要求所有政府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中国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必须提供本单位的《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结束后要求各代理公司在发布中标公告前必须再次查询拟中标单位的诚信体系信用情况。凡是查询信用记录不合格的单位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及时将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开,规范和约束参与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信用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执行力、公信力。

五、信用承诺助力“政采贷”。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市局出台了《潜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信用承诺,即可通过采购平台在线申请贷款,程序便捷。

六、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诚信建设。强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对市场主体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时,以信用承诺方式免于提交或者限期提交的部分材料,通过事中、事后的(联合)监管,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及信息公示,持续规范代理机构的记账行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会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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