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22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局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80 万元,用于重点农业产业发展。上述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二、请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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