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我委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促进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退役军人保障法发布以来,我委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该法主要条文,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思想认识。成立市发改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长任组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二)立足主职主业,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抓规划编制。编制《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过程中充分征求退役军事务局意见,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规划纲要,在第十三章“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增加民生福祉”第三节“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中提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和管护,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建设服务水平”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为政府提供退役军人服务制定清单,明确服务事项和标准。二是抓项目建设。将退役军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统一管理,做好项目审批和对上争取工作。三是抓政策落实。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多次开展走访慰问,在走访慰问的过程中,深入了解退伍军人思想、生活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对参战参试人员、下岗志愿兵、普通退伍军人分别进行慰问,进一步表达组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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