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潜江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一、潜江市公安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主要工作总结
二、潜江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名词解释
三、潜江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于2019年10月14日经市政府批准,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潜江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部门决算是一本决算,不存在二级单位决算,市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26个,23个乡镇派出所,监管机构3个,全局实行报账制。
三、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市公安局部门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三)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
(十三)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我市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九)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业务。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潜江市公安局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年度收入总计19,920.51万元,支出总计19,968.55万元。与上年19,931.9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11.48万元,下降0.05%,与上年21,156.71万元相比,支出减少1,188.16万元,下降5.62%。
二、关于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92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59.64万元,占比99.19%;其他收入160.87万元,占比0.81%。
三、关于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6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9.57万元,占比77.12%;项目支出4,568.98万元,占比22.88%;
四、关于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59.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979.98万元。与上年19,665.4万元支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24万元,增长0.48%;与上年20,321.4万元支出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1.42万元,下降6.6%。
五、关于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7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1.42万元,下降6.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7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行政运行支出13,310.52万元,占比70.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68.98万元,占比24.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0.48万元,占比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566.16万元,主要原因:追加奖励补贴。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69.53万元,支出决算为 13,3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奖劢补贴和人员调资。
六、关于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10.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3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二)公用经费2,17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车辆运行费、接待费用、会议费。
七、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7.01万元,支出决算为655.97万元,完成预算的86.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4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27%。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准备给办案警种购置8台警用车辆,只购置4台。
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1.41万元,下降2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5.6万元,下降2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8万元,增长1.0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8年没有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办案车辆少购置了4台警用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专项检查、市外兄弟单位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对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47.63万元,占9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4万元,占1.27%。具体情况如下:
(1)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47.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14.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3.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3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运行费增加3.36万元、购置费减少269.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办案车辆少购置了4台警用车辆 。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市外兄弟单位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6批次、接待总人数498人。与上年相比增加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和指导工作次数有所增加。
八、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18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22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684.29万元,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智慧交通项目”为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度全省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十五条的通知》精神,为加强集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其在联合打击犯罪中的“天眼”作用,潜江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分两个阶段,分别在2016年及2022年进行。该项目建设内容为:44套路口电子警察系统,18套高清卡口,22套违停抓拍系统,建设1个指挥中心平台显示系统及配套存储平台,29套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10套交通诱导及指挥大厅显示系统。
该项目总投资1278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分6年等额支付,每年213万元,本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完成;本项目评价范围为2018年智慧交通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35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18套高清治安卡口,29个路口特勤保障及红绿灯升级系统,18个点位22套违停抓拍系统,4套交通诱导系统。本项目主办方为潜江市公安局,承建方是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监理方是武汉方正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
(三)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8年——市财政安排智慧交通第二期项目建设预算,资金215万元,实际拨付到位资金2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已经全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对2018年交通智慧交通第二期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对财政资金投入、使用与管理、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2、绩效评价框架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评价工作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依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结合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了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框架。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概述
此次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包括:听取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智慧交通系统建设专项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方式、项目管理方式介绍,详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查看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拨付情况以及各分点项目实施情况等,到全部分点项目进行现场查看,了解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实地查看率达100%,未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结论
①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44套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完成率为100%;完成了4套高清卡口安装,完成率为100%;完成了1个中心平台建设,完成率为100%;完成了1套高清平台建设,完成率为100%;完成了22处违停抓拍系统安装,完成率为100%;完成了29处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安装,完成率为100%;完成了10套交通诱导及指挥大厅显示系统建设,完成率为100%。
②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上述建设项目均在2018年12月之前完工,符合规定的完成时间。
③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智慧交通系统完工验收资料显示,系统运行平稳,能正常监控交通状况。
④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智慧交通系统建设2018年度共发生财务账面支出215万元,符合当年度成本费用指标额度。
⑤效果分析
通过对全市有车人员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1%。
四、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打分,潜江市2018年度智慧交通二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8年机关支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175.37万元,比上年减少273.03万元,下降11.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和按公安部要求重新分项列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42宗,支出总额 70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06.66万元、占100%。主要是房屋维修改造336.54万元、警用车辆及装备148.42万元、办公及办案设备221.7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总资产16,913.39万元,其中:房屋86,618.94平方平米,价值7,256.15万元;共有车辆143辆,价值2,489.0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8 台(套),价值2,286.03万元;单价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台(套),价值226万元,其他资产4,656.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潜江市公安局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8表)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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