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市供销社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
2.支出情况
五、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八、名词解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财政拨款收入
2.其他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
6.项目支出
7.“三公”经费
8.基本支出:
9.项目支出
九、决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十、附件
2018年10月11日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于2018年10月9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及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对基层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五)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一级预算单位。内设两科一室即:政工人事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编委核定我社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会计师1名;监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我社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2017年的工作情况
(一)推进从严治党,实施党建兴社。
坚持务实、从严、创新、开放,强力推进“党建+社建”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依法治社能力。
1.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责任,明确党支部书记负责抓党建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2.加强基层党建。坚持制度为先,修订完善10多项党建工作制度。坚持规范为要,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整治和党员党组织关系清理排查,对10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换届,党员发展、党费缴纳等工作规范严格。坚持落实为本,严格实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开展党务公开、述职述廉和明查暗访活动20余次,不断为党员干部强身健体。
3.推进反腐倡廉。严格干部任用制度,杜绝违规干预提拔、违规破格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任人唯亲。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办事流程和“三公”标准,杜绝踩红线。严抓反腐斗争,落实“五个专项”治理和 “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处理违规违纪3人。
(二)勇担改革重任,创新三大供销。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精心谋划改革策略,大胆创新联合供销、科技供销、网上供销“三大”模式,有效破解“三农”发展难题。
1.创新联合供销。聚合乡村人才和联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经营,探索解决“谁来种地”问题。采取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民的经营模式,创办了积玉口、杨市、运粮湖3个“三农”服务中心,鼓励村支两委负责人入社,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搭建了集党务、村务、商务、服务、事务“五务合一”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实现了“农民办事不出村”。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96家,带动农民2万多户,以土地为纽带,大力推广农业生产系列化服务,实现工厂化育秧、机械化作业、全系统流转土地3.6万亩,托管土地11.2万亩。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供销社得发展的双赢目标。入社农民每亩增收达200元以上,基层供销社经济实力也明显提升。
2.创新科技供销。推广新技术,发展新农业,探索解决“地怎么种”问题。强化与省农科院合作,在运粮湖打造万亩富硒虾稻示范基地,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带动2000多户农民推广富硒农业,帮助农民增收1500万元。探索科技服务模式,在老新、徐李、张金、高石碑等地创办新型“庄稼医院”,推广测土配方,实行绿色防控,减药减肥达50%以上。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班,据统计,今年全系统培训农民近万人次,发放科技简报3万余份。
3.创新网上供销。搭建网络平台,构建物流体系,探索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参股组建潜网电商公司,搭建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设立镇级网点8家、村级网点248家,入驻电商企业80多家,开通线上店铺600多家。农民既可以在家里买到农资农具、数码家电等2100多种网络商品,又能将农产品网销全国各地,鲜活水产品也可24小时直达北京、上海、深圳等30多个大中城市。据统计,电商网络每年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达10亿多元。
(三)增强四个意识,忠诚担当作为。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前行。
1.牵头组建全市农业发展投资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与省合作投资集团共同出资3亿元,组建潜江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定位全市农口项目建设融资平台,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亿元项目建设。
2.打造万亩富硒虾稻示范基地。依靠省农科院成立了潜江博士工作站,研发“鸳鸯湖”富硒小龙虾和富硒大米,创建了运粮湖10000亩富硒虾稻示范基地。抓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做大线上交易,做实线下业务,做好“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助推全市虾稻产业800亿。
3.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通过开展“送农资、送科技,送信息,送服务”等方式,帮助扶贫对象改变种田模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田收入,实现脱贫致富。送科技致富资料300份,脱贫手册80份,厂家直供化肥30吨,降低生产成本6万多元,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职工爱心捐款3300元,帮助21户农民实现了脱贫。
4.转变作风推进“三提高”。以讲政治的高度,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提高”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对思想僵化,工作不力的干部诫勉谈话10人,调整工作岗位5人,免职处理3人。
5.全力维稳创建“新供销”。始终把安全维稳工作作为第一责任、第一要务、第一要事来抓、来干、来办。树立“只有系统和谐稳定,才能实现改革蓝图,才能打造全新供销”的工作思路,强化班子成员责任,分任务、交方法、压担子,限期结账,限时办结。截止目前,无进京赴省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综合改革进展顺利,专项试点有序推进,系统经济发展迅猛,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95.1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2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4.80 万元,上年结转980.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2.37万元。
2.事业收入22.43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980.3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78.17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278.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7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3.66万元。
2.项目支出964.51万元。
五、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总收入3,148,043元比同期11,823,543元减少8,675,500元,下降了73.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用存量资金追拨了供销社东欧广场开发商登雄公司补偿资金890万元所致。
2017年总支出12,781,694元比同期2025581元增加10,756,113元,上升了531.0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应在2016年支付供销社东欧广场开发商登雄公司补偿资金89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在2017年支付所致。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支出3.9万元比同期增加了1.32万元,上升了51.16%。主要一是我社作为全国基层属性试点改革增加了接待费,二是新建“三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等方面的工作增加了接待费用。主要用于与省内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和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招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约48批次、接待总人数约435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支出5.4万元。比同期减少了0.29万元,下降了5.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社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力图压缩开支。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社2016年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年批量均在5万元以下,属分散采购限额的范畴,参照《潜江市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市供销社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自行组织采购。
八、名词解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决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十、附件:潜江市供销社2017年决算公示.xlsx(相关决算表格见附件)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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