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潜江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68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09:44: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09:44:59 名  称: 2019年度潜江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3-15 09:44

目  录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单位人员情况

三、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工作计划

四、2019年预算收入情况

五、2019年预算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市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6.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7.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8.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十二、附件

 

 

2019年度潜江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于2019年2月26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及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对基层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五)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单位人员情况

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一级预算单位内设两科一室即:政工人事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编委核定我社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会计师1名;监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我社实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9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三大目标、抓好五项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以助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工作中心。

实现三大目标:一是让供销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基层社全面实现转型升级,农民入社达50%以上,创建全国基层社“标杆社”达10家以上,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达5家以上、省级示范社达10家以上,通过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形成紧密利益联结,实现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创新和稳健发展。二是让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加快建设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运作规范的“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以土地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面积达到40万亩,以电商服务推动农产品销售20亿元以上。三是让供销社市场化运行更高效。联合社工作实现体系化、平台化、信息化,社有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建立“三会”制度,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探索与市场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模式,实现产业做大做强,企业转型升级。

抓好五项工作:

(一)全力参与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龙湾、熊口、老新3个“三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参与我市15万亩虾稻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开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引领作用,组建成立全市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分担,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壮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全面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着力推动基层社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进一步完善“潜网电商”村级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推进小龙虾产业健康发展;与市龙投公司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快速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四)不断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对全市所有新型基层社逐一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抓好制度落实,推进依法依规治社。进一步探索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新经验、新方法,真正把新型基层社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圆满完成全国总社专项改革试点任务。

)加速推进惠农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杨市“三农”中心土地托管、粮食烘干项目;加快推进龙湾农贸市场建设,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产品上行;全力做好浩口水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强力推进湖北小龙虾交易中心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2019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82.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2.84万元,其它收入80万元(门店租金80万元)。

五、2019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计支出总额为282.84万元。

按经济分类:(1)基本支出:25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2.66万元。项目支出29.94万元延续性项目支出29.94万元)。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26.02万元、医疗卫生1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3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221.8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为61.24万元、津贴51.13万元、奖金5.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医保、养老保险)37.79万元、女工卫生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21.9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支出中:退管费1.32万元遗属生活补贴1.66万元。

公用支出中:办公费6万元、水电费4万元、邮电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3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3.27万元、公务招待费6.8万元、其他费30.78万元。

项目支出中:村级服务社建设费用3万元、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建设费用1.8万元、专业合作社建设费用1万元、潜江东欧广场项目(维修费)4万元、公车补贴10.14万元、全国基层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情况(无)

七、“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8万元,同比减少3.04万元,下降12.75%,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上升14.29%,原因:综合改革试点考察,下乡公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同比减少4.04万元,下降24%,其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2.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44万元,下降了5.8%,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预计无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基本属分散采购限额的范畴,参照《潜江市部门预算采购办法》和《市供销合作社机关采购管理制度》自行组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截至截至201812月31日总资产价值573806.5元,其中:1.无形资产:土地1处,价值1元;2.房屋2栋,价值281148.5元;通用设备价值89177元(包括电脑、路由器、打印机、空调、车辆),家具价值2280元;因公用车车辆1辆,价值19660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目标1:继续深入推进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以全市15个基层  社为阵地和基础,通过多种合作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把基层社真正打造成为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10家新型基层供销社。                                                              

  目标2:打造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继续推进“三农”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特色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要求,在浩口、熊口新建2个“三农”服务中心。                                                               

  目标3:开展涉农培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                                                               

  目标4:推进全国供销总社基层社标杆社创建工作,以基层供销社为建设主体,与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完善经营服务方式,创新建设管理体制。创建2家标杆社。

  目标5: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按照合作制原则和开放办社要求,积极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更多的农户开展合作经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供销社组织优势。领办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九、其他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预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十二:附件(请点击下载.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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