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财政局潜财预【2023】1号文件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1月12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3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2023年度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路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水运行业转型升级、港口一体化和多式联运推进工作;三、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行业、渔船检验等政务服务事项的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四、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行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等工作;五、负责港口、航道等水路交通行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六、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相关资金的申报、发放、使用、管理和审核等工作;七、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信息发布、教育培训、诚信考核、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八、负责水路交通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防汛、抢险、救灾的指令,负责船舶调度、港口使用,运输组织等工作;九、负责水路交通行业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路交通溢油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溢油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工作;十、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十一、负责水路交通行业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协助处理行业信访维稳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二、参与并协助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反恐防暴、生态环保、卫生防疫、文明创建等工作;十三、支持配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是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543.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万元。支出预算为543.76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39.452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3.31万元。
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7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39.4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5.31万元。
三、 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33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48万元,津贴补贴18.9万元,绩效工资62.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4.2万元,职业年金22.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3.38万元,其他各项保险1.6万元,住房公积金35.82万元,离休人员经费17.39万元。
2、公用经费3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专用燃油费4万元,办公复印纸采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万元等。
四、 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车辆大修费用相对增加。
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性预算支出168万元,是用于支付潜江港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168万元。
六、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7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8万元,其他收入260万元。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400.0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20.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3.31万元。
七、 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803.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762万元,占46.8%;政府性基金收入168万元,占20.9%;其他收入260万元,占32.3%。
八、 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803.762万元,其中:基本人员类项目支出400.05万元,占49.8%;运转类项目支出220.40万元,占27.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3.31万元,占22.8%。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负责审核、发放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及退坡资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7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资产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
4、预算绩效情况
市财政局已聘请三方机构对我单位2023年度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进行了审核。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 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 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 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2023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