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有关单位;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潜江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正常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简称常规评审)。
(二)专项申报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称专项评审)。
1.专项申报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以下简称“乡教高”)。
2.专项申报乡村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以下简称“乡教中”)。
乡村中小学教师可选择常规评审,也可选择专项评审。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我市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不予确认。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三、申报条件
(一)常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专项评审申报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乡教高”“乡教中”申报人员须是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原则,“乡教高”“乡教中”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继续对长期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从教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单独评审。
四、申报职数
2022年全市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所属学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原则上根据各单位现有岗位及聘任情况调控管理,总量控制,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定的各层级空岗数内推荐申报。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不受本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在我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各类民办学校教师申报,可不受申报职数限制,须提供近1年在我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本单位推荐申报。公办教师不得以民办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等人员身份参加教师职称申报。
五、相关政策
(一)水平能力测试要求。申报高级(含正高级、高级,下同)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城区教师须达到省职改办备案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要求,2020年及以后测试合格成绩今年申报评审有效,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区镇街道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附件4),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要求。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的教师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高中学段的申报人所学专业、现职称专业与从事工作岗位同属大文科或大理科范围即可。其他学段的申报人员不做此要求。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
(三)基层支教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四)岗位级别要求。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专技岗位级别应为5级,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专技岗位级别应为8级,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专技岗位级别应为11级。
(五)转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六)业绩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其中,论文代表作须提供有效检索页(潜江教育发表的提供原件)。
(七)申报程序要求。推荐结果要向农村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倾斜,申报高级(含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推荐工作,落实好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标准、程序、年度职数公开。推荐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考核,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审核、公示等相关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上传公示证明材料。点击下载“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表,在表中填写考核意见及结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系统;点击下载“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在表中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后上传系统。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师德有问题的不予推荐申报。
(八)援外、援藏、援疆人员申报评审政策。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同时免于水平能力测试,评审时,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申报方式
2022年职称仍然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的方式,但评审方式有所变化,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评审。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方式
2022年申报高级人员采取网上申报,各类证件、荣誉证书、论文论著和证明材料等资料需扫描原件上传,其中:代表性论文需标注“本篇为代表性论文”后,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个人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1进行申报。学校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2,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将申报人材料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申报材料按照所属单位、教育部门、职改部门和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依次受理审核。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方式
1.中级、初级评审人员要求与申报高级一样,进行网上申报。
2.中级、初级直接认定人员与往年相同,不作网上申报要求,但需提供纸质材料审核,材料包括《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资料、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人资资格初定表。
(三)其它材料报送
我办网上审核通过并同意受理的材料,由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要求装订后,由推荐单位集中报送至我办。各地各校需一并报送《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A3纸张打印)、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3)、各单位排队打分材料复印件、所有申报人员公示材料,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档发送至776287749@qq.com。
七、申报时间
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网上申报推送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评审费按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60元/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科,评审费交市教育局后勤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要求。各单位要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2022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实施方案。要考虑学历、任职年限、参加工作年限、农村或薄弱学校教学工作情况、近五年来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能力、教学业绩、教育科研成果、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学科示范引领作用、支教工作经历、各类荣誉等因素。对长期在村小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可放宽学历、论文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禁止有歧视性条款。
(二)严格审核要求。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评审文件,对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交由学区(分局)集中上报,纸质材料报送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坚持“谁查验、谁签名、谁负责”。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三)严格公示要求。2022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仍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28-6230538
附件:1.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2.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3.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4.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及排名推荐表
5.学历(学位)诚信承诺书
6.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公示证明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
9.2022年职称申报个人业绩登统表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6份(A3纸张打印,不需装订,直接装袋);
2.《2022年申报教师个人业绩成果登统表》一式6份(A3纸张打印,不需装订,直接装袋);
3.支撑材料
(1)封面(上书“XX单位XX申报XX学科XX职称材料,申报类别:常规评审或专项评审(任选一)”字样)
(2)评审材料目录
(3)《单位公示证明》原件(附件7);
(4)《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6);
(5)学历(学位)复印件、申报学历认证材料、学历(学位)承诺书(附件5,签字盖章);
(6)教师资格复印件(签字盖章);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签字盖章);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附件8,聘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9)参加实践教育活动证明材料(思政课教师提供);
(10)2017-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签字盖章);
(11)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市继教中心盖章确认)
(12)《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及排名推荐表》原件(附件4);
(13)《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14)学校总课程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提供年级总课表)、任课班级课程表(需3名教师代表、3名学生代表签字和学校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1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6)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装订在第一篇的一律视为论文代表作。原件装袋)
(17)近1学期内任教学科2篇原创教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原件装订)
(18)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
以上材料由申报人汇总,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贴上统一标签(用A4纸质打印“XX单位XX申报XX学科XX职称材料,申报类别:常规评审或专项评审(任选一)”字样)。
附件2:
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学区(分局):盖 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现工作 单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行政 职务 | 学 历 |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 本专业年限 | 何时取得何专业技术职务 | 何时取得何职业资格 | 近5年年度考核 | 申报 职称 | 申报 类别 | |||||||
基础 | 何时何校毕业 | 申报 | 何时何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备注:1.行政职务:校级干部填写。
2.申报类别:填写“专项评审”或“常规评审” 。
附件3:
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合 计 | 正 高(4级) | 副 高(7级) | 中级(10级) | ||
设岗情况 | |||||
已聘情况(不 含“双肩挑”) | |||||
待聘情况 | |||||
空岗情况 | |||||
申报 情况 | 空岗申报 | ||||
不占岗位申报 | |||||
申报人员 姓名及专业 | -- |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人社事业 单位人事 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
2.设岗情况为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复调整的岗位数量;已聘情况为现已经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数量;待聘情况为所有取得职称未聘到相应职级的人员数量;空岗情况为单位实际空缺的岗位数量;申报情况中的空岗申报为按照空岗申报原则申报的人员数量,不占岗位申报为按照规定不占岗位申报的人员数量。
3.各单位对本表高级、中级分别填报。
附件4:
潜江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
测试综合考察及排名推荐表
姓 名 |
| 身份证 |
| |||
性 别 |
| 最 高 |
| 毕 业 |
| |
所 学 专 业 |
| 工 作 |
| 专业工作 年 限 |
| |
现任专技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现任专技 岗位级别 |
| |||
工 作 单 位 |
| 联系电话 | ||||
水平测试成绩 | 全省高级水测考试得分(城区) | 省考 分 | 申报 最终 排名 | 第 名 | ||
高级水测综合考察得分(区镇街道) | 校考 分 | |||||
中级水测综合考核得分 | 校考 分 | |||||
局直单位(分局、学区、学校)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5:
学历(学位)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系真实且准确的文件材料,如学历失实,本人自愿按照相关文件处理办法,停止申报任职资格 ,并接受教育、人社职改部门的处理。
初始 学历 | 毕业学校 | 学历 | 学习时间 | 学制 | 专业 | 证书编号 | |
最高 学历 | 毕业学校 | 学历 | 学习时间 | 学制 | 专业 | 证书编号 | |
申报 学历 | 毕业学校 | 学历 | 学习时间 | 学制 | 专业 | 证书编号 | |
学位 证书 | 毕业学校 | 学 位 | 证书编号 | ||||
承诺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教育、人社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7: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同志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有关表格和证件材料等已经本单位审核,推荐结果已按省、市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8: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专业年限 | 何时何机关批 准取得何资格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单位及专业技术职务 | XX学校,X级教师X级岗位 | |||||||||
个人工作简历(含学历) | ||||||||||
聘任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9:
姓名: | 单位: | 序号: | |||||
项目 | 序号 | 主办单位(或刊物名称) | 类别 | 获奖项目 (或论文名称) | 获奖 级别 | 时间 | 备注 |
教研成果 | 1 | ||||||
2 | |||||||
3 | |||||||
4 | |||||||
5 | |||||||
科研成果 | 1 | ||||||
2 | |||||||
3 | |||||||
4 | |||||||
5 | |||||||
辅导学生 | 1 | ||||||
2 | |||||||
3 | |||||||
4 | |||||||
5 | |||||||
论文发表 | 1 | ||||||
2 | |||||||
3 | |||||||
4 | |||||||
5 | |||||||
个人获得表彰 | 1 | ||||||
2 | |||||||
3 | |||||||
4 | |||||||
5 | |||||||
继续 教育 | 国家级□个;省级□个;市级□个。(填数字) | ||||||
服务 基层 | 援外□,援疆□,援藏□。 乡镇工作15年以上□,20年以上□;曾经乡镇工作15年以上现调离□。(相应栏内打√) | ||||||
其他 情况 | |||||||
单位审核 | 上述登统业绩属实,与申报材料一致。 审核人: 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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