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14日至2月16日
二、检查范围
各学区(分局)所属镇中、镇小、中心幼儿园,随机抽查一所村小;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三、检查分组及分工
序号 | 检查地点 | 带队 领导 | 组长 | 成员一 | 成员二 |
1 | 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职教中心、实验小学、曹禺中学、机关幼儿园、特校、德风学校、华附 | ||||
2 | 后湖、高场、王场、高石碑、 积玉口 | ||||
3 | 张金、龙湾、运粮湖、白鹭湖 | ||||
4 | 周矶、周矶管理区、浩口、渔洋、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 | ||||
5 | 杨市、总口、老新、熊口、熊农 | ||||
6 | 园林、泰丰、高新区、竹根滩 |
组长:负责联络及材料汇总,核查附件1-6的内容,督促学区(分局)将附件电子稿报指定邮箱。同时负责卫生防疫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附件9)。
成员一:负责检查学生入学、教师到岗、学校收费、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附件8)。
成员二:负责检查教育教学常规情况(附件7)。
四、检查内容
(一)学生入学、教师到岗情况
1.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召开控辍保学专题会议、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是否存在学生失学辍学现象,并对辍学学生走访劝学。
2.特殊群体关爱。是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类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管理台账、是否制定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措施;学生资助是否全部发放到位;适龄三类残疾儿童是否按照评估结果得到安置;本学期是否制定操作性强的送教上门教学计划。
3.教师到岗。教师到岗是否做到应到尽到;教师请假是否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交流人员是否办理交流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教师是否及时通知到岗;对无故不到岗的教师是否及时报告。
(二)开学常规落实情况
1.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是否体现市局工作要点精神,各处室计划、学科计划是否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是否举行开学典礼;是否开展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是否召开主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及寒假生活总结;是否更换新学期宣传橱窗及班级板报。
2.规范办学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体音美、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课程;是否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寒假返校后是否开展学生谈心谈话活动,且资料详实;是否落实大课间活动,保障学生每天在校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是否存在接收非正常异动学生转学插班,本学期是否有新增大班额现象;教材发放是否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地方教材《湖北文化-潜江篇》和综合实践活动教材是否得到科学有效使用;是否严格落实“一科一辅”,有无要求学生购买其他教辅资料现象。
3.义务段“双减”工作。是否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公示制度,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作业内容是否优化;是否严格执行市局下发的作息时间;课后托管是否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
4.教联体改革工作。各地教联体是否按照计划有序推进教联体建设;是否悬挂统一校牌,是否开展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领导班子是否有效整合;校际间教师交流是否畅通。
(三)学校后勤管理情况。是否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校园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是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是否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桶;学校食堂和超市食品卫生制度是否健全,商品索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三无”产品;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文件精神和收费公示制度;伙食、学生奶、校服、课后服务等各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现象。
(四)安全、防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1.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开展“两必查、四必谈”,有台账记录;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帐;使用校车学校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交接手续,是否设立校车接送学生停靠点;学校实验室危化品是否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专用账册。
2.校园“四个100%”落实与巩固情况。校园是否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园专职专业保安是否配齐配足;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与“110一键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且与公安机关联网。学校是否建立“护学岗”和“校园巡逻队”工作机制,寄宿制学校是否建立夜间值班值守制度;校园物防“八件套”是否配齐配足,学校门前“防冲撞”设施是否设置到位。
3.卫生防疫工作。是否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实施全员卫生防疫知识培训;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是否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对症治疗药物);是否对校园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对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并保洁;是否开展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晨午晚检、因病缺课、消杀等情况记载是否具体、真实、符合规范。
4.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等公益广告;是否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栏;否制定2023年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的会议;是否在橱窗内展示2022年文明校园创建“六好”成果;是否建立心理辅导室,各项制度及辅导员资质上墙;是否制定2023年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方案和学校“空中飞线”专项治理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是否设置无障碍通道,标识醒目;是否设置无障碍厕所,干净无异味。
五、相关要求
1.注重工作实效。各学校要在2月10日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填好相关表册,写出自查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学区(分局)要在2月10日前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进行全面检查。市局检查组将实地查看、访谈师生,督办检查效果。
2.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检查中只能在单位食堂进餐,不得饮酒,不得提高进餐标准。
3.按时上报信息。各学区(分局)、局直学校于2月16日前汇总各类表格(Excel格式),电子稿传邮箱:352583879@qq.com。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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