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9日至3月11日
二、检查范围
各学区(分局)所属镇中、镇小、中心幼儿园,随机抽查一所村小;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三、检查分组及分工
序号 | 检查地点 | 带队 领导 | 组长 | 成员一 | 成员二 |
1 | 园林、泰丰、泽口、竹根滩、华附 | 伍孝江 | 秦 梅 | 刘琼霞 | 皮婵媛 |
2 | 周矶、周矶管理区、浩口、渔洋、综合实践基地 | 鲁 明 | 龚四明 | 墙功荣 | 郑 磊 |
3 | 张金、龙湾、运粮湖、白鹭湖 | 杨少敏 | 李孔林 | 邓德武 | 杨 烁 |
4 | 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职教中心、实验小学、曹禺中学、机关幼儿园、特校 | 李德峰 | 廖庆羽 | 王仁才 | 张华道 |
5 | 后湖、高场、王场、高石碑、积玉口 | 杜道雯 | 徐 涛 | 吴汉成 | 关义红 |
6 | 杨市、总口、老新、熊口、熊农 | 樊孝云 | 龙金光 | 徐全美 | 李启胜 |
组长负责联络及材料的汇总,核查附件1-7的相关内容,督促学区(分局)将附件电子稿(Excel格式)报指定邮箱。3月12日前将本组检查情况综述及所有附件纸质稿报基教科。
成员一负责检查学校收费、安全稳定、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附件8)。
成员二负责检查教育教学常规情况(附件9)。
四、检查内容
(一)学生入学、教师到岗
1.控辍保学工作。是否科学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是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宣传;是否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台账;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开展走访劝学活动;是否存在学生失学辍学现象。
2.特殊群体关爱。是否成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班;是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类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台账;是否制定留守儿童关爱计划、措施;学生资助是否全部发放到位;适龄三类残疾儿童是否进行了入学能力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入学安置。
3.教师到岗。教师请假是否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交流人员是否办理交流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教师是否及时通知到岗;对无故不到岗的教师是否及时报告。
(二)开学各项常规落实
1.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是否进行一次寒假生活总结,组织一次升旗仪式,组织一次开学典礼,开展一次学生表彰活动,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组织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开好一次质量分析会,开展一次教学工作检查,更换一期宣传橱窗及班级板报,组织一次班会活动。
2.规范办学行为。(1)课程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点检查足球、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以及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课程的开设情况。(2)大班额情况:是否存在56人以上大班额和66人以上超大班额。(3)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市局下发的作息时间。(4)教材教辅情况:是否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是否严格落实“一科一辅”要求,重点检查民办学校是否自行订购“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5)学籍管理情况:学籍管理是否规范,手续齐全;园林城区学校春季是否存在非正常转学插班情况;(6)课后托管情况:课后托管手续是否齐全,课程安排是否合理。
3.后勤管理工作。(1)校园环境:是否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校园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2)学校食堂和超市:食品卫生制度是否健全,商品索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三无”产品;(3)收费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文件和收费公示制度。就餐、学生奶、校服、保险、托管等各项服务性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现象。
4.安全稳定工作。(1)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台帐;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摊点等安全隐患,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是否设立乘车学生集中停靠点;学校危化品是否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使用专用账册;(2)“校园4个100%”落实情况:校园封闭式管理是否达到100%;校园专职专业保安配备是否达100%;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与“110一键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且与公安机关联网率是否达100%;学校在重点时段、重要地段是否设立“护学岗”、寄宿制学校是否建立夜间值班制度、是否成立“校园巡逻队”,以及公安“高峰勤务”是否达100%。校园物防设施“八件套”是否配齐,消防设施是否配齐,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3)卫生防疫:是否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科学制定防控预案;是否实施全员培训及工作演练;是否落实全体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与管理;是否落实进门测体温,出入严格登记;是否建立聘请校医值守联系机制;是否对校园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对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全面消杀并保洁;是否配备足够、足量的防疫物资;是否按要求配足洗手设施;隔离点设施是否合理;晨午晚检、因病缺课、消杀等情况记载是否真实、具体、符合规范。
五、检查要求
1.注重工作实效。各学校要在3月5日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填好相关表册,写出自查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学区(分局)要在3月8日前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进行全面检查。市局检查组将实地查看、访谈师生,督办检查效果。
2.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检查中只能在单位食堂进餐,不得饮酒,不得提高进餐标准。
3.按时上报信息。各学区(分局)、局直学校于3月8日前汇总各类表格(Excel格式)电子稿传邮箱:7544527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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