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6:48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国家决策、市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民政基本职能,不断加强社会治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各项民政重点作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为我市加快打造“一城三基地”、奋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全力推动法治潜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年度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把学法普法用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支部主题党日等会议学习研究内容,多次组织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法治建设思想内容,并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制定学法清单12项,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规执法意识

二、法治建设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形式更加丰富有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的有关学习和考试,每年参考率均达100%,考试优秀率达90%以上。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重要活动时间,举办了“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和6·19救助开放日”等具有民政特色的民政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六十余场。积极参与潜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党风政风热线》、“法治热线——部门说法”广播电台栏目,宣传民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推动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三项制度”落实更加精准到位。一是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公示,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子网上公开公示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统计年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已投入使用执法记录仪4台,执法监管有效。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制度中,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和审核要求等,建立了工作执行标准。今年以来依法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0家,已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下发文书,形成卷宗。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网站公示。本年度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份,即《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潜民政发〔202112号),出台规范性文件1份,即《关于印发潜江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民政发〔202337号),并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向司法局报备。

(四)惠民惠企政策更加优惠便民。一是深化“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58项行政事项;接入“鄂汇办·潜江旗舰店”便民查询3项;政务事项实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受理、办结社会组织政务事项132件,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调整并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截至十二月底,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共计17127.5万元。为571名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共计减免基本殡葬费用63.6万余元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投资140万元,开展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投入188万元对全市59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投入资金55万元,在市社会福利院、竹根滩农村福利院、泰峰康养院开展养老机构文化建设试点,力争打造全市标杆养老机构。投入资金300万元,分别在市社会福利院、竹根滩、浩口等农村福利院进行院民楼维修提档升级项目,提升机构整体形象,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舒适的服务。四是加大涉企收费整治。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减免减轻企业负担金额共47.18万余元,压减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五)基层治理更加精细有力。一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有力。积极探索“三治”融合城乡社区治理新思路,将法治贯穿于城乡社区治理全过程,在全市442个村(社区)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各村(社区)依法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活动,王场镇王场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二是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有力。印发了《潜江市社会组织建功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660个,其中备案1066个,达到了每个城市社区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标准,备案率达到40%。投入39万元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覆盖率100%。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5次,参训人数500余人,设置公益创投项目15个,组织社区公益创投项目路演1次。目前全市成立5家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实现了全市20%以上的区镇(街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三是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有力。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领域社工和志愿人才培养不断强化。目前,全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共有337人,持证人才总量较2022年度增长38.7%。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指导全市442个村(社区)在综合服务设施中广泛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已实现志愿服务站点的覆盖率达到100%,率先达到目标要求。

(六)依法行政更加规范有效。一是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依法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0家,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公告一期非法社会组织,主动解散1家。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聘请法律顾问两名,全年代办行政应诉案件12件。三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保留证明事项7项,暂无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所有保留和取消事项均在政府网民政子网公示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做出积极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与学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提请审议前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

(五)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数据更新完善;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合理调整和确定抽查事项;继续推进民政数据共享,切实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依规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和电子证照库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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