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民政局联手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454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09:42: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09:42:00 名  称: 潜江市民政局联手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20-09-29 09:42

近年来,社会组织呈加速发展态势,但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社会组织党建却是基层党建工作的薄弱领域。潜江市民政局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责任主体难确立,组织体系难健全,作用发挥难到位等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用于探索创新,用党建的红色动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中共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运行规则》(试行),制定了《定期例会制度》、《联系指导制度》和《评先评优制度》等,始终围绕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工作;二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民政局党组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函》和《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建的主体责任,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日常工作和年检的内容,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监督检查;三是各业务主管单位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扎实予以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55家,按规定纳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统计基数的社会组织179家。单独组建正式党组织3,联合组建党组织15个,组建功能型党组织37家,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数167家,查找到失联党员5人,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93%市民政局直接登记管理社会组织33家(含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剔除久不运转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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