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民政服务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48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10:26:2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10:26:28 名  称: 潜江市民政服务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11-26 10:26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和控制能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及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知识,提高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疫情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组织管理

市民政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调度。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检查。各二级单位和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加强值守。

三、应急程序

1.实行零报告制。各民政服务机构每天15:40前向市民政局总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值班电话:6249319),市局汇总信息后,于16:00前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

2.发生突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报告。

3.保持宿舍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对宿舍区、食堂、活动场所迅速开展大扫除、大消毒,不留卫生死角,减少病毒传播。教育引导特困供养对象、老年人、救助管理对象、集中供养孤儿等民政服务对象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

4.严把食品安全关,执行最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加工关,尽量不购买活禽、宰杀活禽,将食品彻底煮熟,做到生熟分开,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5.养老服务机构卫生室或邀请当地卫生院对供养对象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及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送医并立即报告。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严格限制举办群体性活动。在院人员尽可能分散进餐。外来探视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

6.对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民政服务机构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7.养老、婚姻、殡葬、救助站等一线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设立殡仪服务专用通道、专用炉、隔离区,依照操作规程和标准,做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死亡人员遗体接运和火化工作,阻绝病毒的传播,从事接运、火化遗体的工作人员要落实最严格的防护措施。对外来被救助人员一律隔离安置,直至安全期满。

8.市社会救助局要及时、有效做好患病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局慈善事业促进科和市慈善总会在必要时要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9.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局机关、局属各小区对外来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备案,无防护措施的,不准进入院内。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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