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沈成武、张德浩、胡勤芬、刘克发:
你们于2023年3月24日在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民政局服务区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农业用水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协会章程内容完备,符合社团成立标准,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为李强,身份证号码为422429XXX;协会办公住所位于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章华北路396号;业务主管单位为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成立后,应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开展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管理机关。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民政局服务区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4XXX,证书有效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8年3月31日。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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