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潜江康复医院)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2034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16:19:07 文  号:潜民政发[2023]2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16:19:07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潜江康复医院)

发布日期:2023-05-22 16:19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你单位于2023年5月18日在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民政局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盛谱,其身份证号码为4210231989XXXXX912;因政府机构改革,业务主管单位名称调整为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章程中所载相应事项予以变更并备案。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民政局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XXXXX06678437,证书有效期限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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